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7-17 10:09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住建局的支持指导下,我局立足“三城一中心”目标,扎实推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发展。芷江县建筑企业9家,其中建筑总承包二级资质2家、总承包三级资质6家、专业资质1家。建筑业产值:2024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107402千元,同比增速29.9%,全市排名第一,去年二季度建筑业产值167416千元,预计今年二季度建筑业产值约193000千元,同比增速15%;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9个,总投资81221.02万元;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受理6个,均为公开招标,中标总金额为11024.07万元。

2.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目前,在我县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5家,县外注册在我县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7家。在售楼盘(含尾盘)36个,其中在建在售楼盘5个。今年1-5月,我县共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楼栋2栋, 商品房网签销售面积9.093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28%,住宅销售均价344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全县商品房销售仍呈持续下跌趋势。完成申报融资“白名单”项目3个,目前已通过1个,尚未正式授信,正积极协调相关银行加快推进速度。

3.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保障。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4年5月全面完成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2个老旧小区、108栋共2365户、建筑面积23.66万㎡),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为38个老旧小区、120栋房屋共2496户、建筑面积23.40万㎡,已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98万元,获得奖励资金184万元,项目已于6月20日全面开工建设,同时申报了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500万元,目前已下达中央预算补助资金740万元。二是住房保障工作:2023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工程类项目基本建成目标任务408套,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192套,完成目标任务的47%。完成收购县城投公司闲置房21套,入住15户;收缴公租房租金184万元;维修老旧公租房65户,收缴专项维修资金698户,缴存资金683.73万元。

4.扎实推进自建房和城市危旧房安全整治。一是危旧房摸底排查。在4月底前,按期完成市级下发的3874栋城市危旧房摸底排查任务。经鉴定为C级的有4栋,均已采取人员撤离、房屋管控等措施;二是C、D级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整治销号。6月底前,全面完成用途为“自住”的C、D级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202栋整治销号任务。

5.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及安全监管。一是农村建房管理:上半年全县申请新建农房134户,已开工建设58户;实施农村危改造18户,均已开工建设,竣工5户;二是加强农村建房监管:共组织村镇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检查14次,排查农房47个,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问题4条,编制标准设计图集3套,组织开展村镇建设安全生产常识宣贯培训4场,印发知识手册2000余份。

6.积极推进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一是积极推进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目前,土桥镇、公坪镇、新店坪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楠木坪镇污水处理厂预计7月底建成通水调试;二是强化县城污水处理运营监管:配合城管部门加快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强化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监管,指导协助县城投公司于4月15日启动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经排查我县暂无黑臭水体。

7.全面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局“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住建领域无安全事故发生。一是质安监管方面:上半年,我县共有在建项目20个,建筑面积约59.3万m²。共计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42份,上报个人不良行为记录3人。二是燃气方面:排查燃气企业、供应站点、餐饮等用气单位549家,发现隐患125个,整改124个(1个隐患在整改中),解决信访投诉问题8件,行政处罚燃气企业2家,餐饮场所3家,行政处罚97432元。三是消防方面:共受理8个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合计建筑面积65781.35㎡;排查出全县人员密集场所317个,其中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的159个,已销号32个项目,停业整改项目1个,立案查处项目1个。四是执法方面:执法抽查27起,移送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2起,核实征收费用1起。

8.全力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一是积极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成专家组对我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行现场审查调研,认为我县已具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件。目前申报工作进展顺利,申报资料及迎接住建部、国家文物局的现场考察准备工作已准备就绪。二是大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开展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从普查成果中筛选公布 126 处历史建筑和 109处历史文化遗存,并进行测绘建档和立碑竖牌保护,编制《芷江伞巷、黄甲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于2024年5月提交初步成果,对历史建筑杨永清旧居进行了异地迁移保护,现已完成主体迁移。三是积极申报湖南省历史文化名村,上坪、哨田、冷水溪三个村成功获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因供需因素、恒大等项目暴雷、征拆进度缓慢、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影响了房地产项目的建设、交付及销售,市场行情低迷,我县商品房销售整体呈下滑趋势,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回笼缓慢,影响了房地产商的再投资信心,进而影响我县经济指标完成。

2.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受雨雪冰冻天气、征地补偿难、供地审批手续办理复杂、资金拨付不及时等因素影响,造成我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缓慢,工程款支付率达不到要求,在接受上级检查时可能会被核减、收回资金并调整使用。

3.安全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我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村镇建设(农村建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验等重点领域,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主动积极对接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抢抓下半年少雨好天气,抓紧实施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公坪镇、新店坪镇污水处理项目后续管网建设,提升收集率。同时抓好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相关工作,力争早日正常运行。二是抓好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在年底完成今年改造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对已基本建成的192套实施装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对未开工216套建设任务在2024年如期完工,并确保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狠抓安全生产。狠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筑施工方面:一是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关;二是严把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关;三是扎实开展“双考评”工作;四是开展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强化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延伸检查;五是常态化开展建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方面: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发挥城镇燃气专班牵头组织作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存储、运输、经营燃气等非法违法行为。自建房专项治理方面:重点做好C、D级非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销号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检查。

3.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振兴。一是深化改革。“牵头拟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全县推行 “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四即”极简审批,激发各类主体发展活力,努力打造一批新的创新品牌、形成一批新的改革经验。二是改进服务方式。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做好本地建筑企业的扶持鼓励,积极助企纾困解难。三是跟进调整房地产政策。出台相关文件,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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