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芷江县住建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芷江县住建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芷江县住建局单位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3、“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芷江县住建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2、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3、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5、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6、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基层管理。7、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8、负责本县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本县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的管理;负责本县建设档案管理。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10、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11、负责本县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及房产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房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权限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执法处罚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1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渣土、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雕塑、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路灯、城市桥涵、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14、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垃圾处理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15、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16、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工作。1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公布各种类别房屋的重置价格,拟定和发布城区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全县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建立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机制;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及使用管理;负责全县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房屋维修养护,组织实施房屋安全鉴定、危房普查。18、拟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196、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2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决算。
纳入本单位决算的单位及股室包括:
县建筑管理站
县城建监察大队
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县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中心
2.机构人员情况。
住建局单位共有在职人员101人,退休3人,共计104人。
第二部分 芷江县住建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芷江县住建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芷江县住建局单位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
本年度收到财政拨款82,187,973.91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157,274.70元,其中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30,699.21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83280576.49元,其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249,877.28元,政府基金拨款支出为1,030,699.21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本年度单位收入为82,379,331.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187,973.91元(政府基金预算拨款1,030,699.21元),其他收入191358元。上年结转6,011,205.89元 。本年度结转4,588,867.62元。本年度共计支出83,801,670.18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0,553.89元,项目支出67,811,116.29元。
1、收入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
年初单位预算财政补助收入为9,413,800.00元,而年终决算数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187,973.91元(其中政府基金预算拨款1,030,699.21元),增加72774173.91元;支出年初预算数9,413,800.00元,而决算数为83280576.49元(政府基金拨款支出为1,030,699.21元),增加73866776.49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有较大差异是因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支出所导致。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年度收入中财政补助资金所占比例为99. %元,其他收入为不到1%;而人员经费占总支出比例的13%,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基本比例为10%,其项目中基本建设支出占比23%,为市政设施及污水设施维护维修等支出;项目中住房保障支出其他对个人的补助支出占比为54%,其主要开支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和棚户区改造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今年三公经费共计支出45,3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45,32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台(因车辆已由县公车办统一调度,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公车办负责统一开支),而上年三公经费为318028.14元(其中接待费为221038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0个,1140人;相比较今年的三公经费缩减了86%以上,其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30,699.21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支出1,030,699.21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699.21元,项目支出0元,年终结转和结余0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共计结转资金为4,588,867.62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2366046.75元,财政拨款结余2,100,251.39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22569.48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年终共有资产47,853,858.39元,其中固定资产3,897,568.26元,与上年相比其资产减少原因为园林所、桥管所已由城管大队进行管理,所以其资产划拨至城管大队,导致资产减少。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保管工作,使其资源得到了很好的利用。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严抓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新的一年中,我单位逐步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单位的收支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遵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23万元,比2017年668.25万元减少325.02万元,降低将近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分出一部分单位及压缩各项经费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为市政、污水设施、规划编制等采购支出,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5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其2017年末所属车辆已转出到县公车办管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芷江县住建局由财政拨款安排专项支出6781.11万元。其中4481.59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住房(含危房改造及棚户区改造)支出,另2299.52万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污水设施建设和维护维修等支出。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共3724户,完成了上级制定的危房改造任务。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有效的资金有效地保障了全县人民的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保障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