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16 1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芷江县住建局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所做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项目建设等信息。2023 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77条。

  (二)措施到位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时地进行了编制和更新,确保了信息更新及时

     (三)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就是把部门的政务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推行政务公开提升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群、政群、干群关系。对信息发布不规范、存在涉密信息的要严格处理。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一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

3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还不够充分。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2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入挖掘信息资源,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3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提高公众参与度。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打印 来源: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