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03 15:06

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县住建局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政策文件通知及行政审批类46条、部门资讯新闻稿件类11条。计划规划类3条。同时内设机构、机构职责、部门领导、人事等信息都在芷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照主动公开的审核制度进行了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住建局办理信息公开相关申请5件。均已按要求及时限依申请公开回复,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部门信息管理。一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了以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政务公开审核流程,并统筹推进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健全信息审查、发布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主要以以下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芷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可以查阅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并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畅通信息监督渠道。群众可以通过设立在单位大门口的意见箱、位于一楼大厅、三楼局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反映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认真采纳合理建议,积极解决存在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展,部分重要政策解读不够详细深入。

2、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依赖政府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在利用线下公开栏等多元化渠道方面还存在不足,对于一些不熟悉网络的老年群体和偏远地区居民,信息获取存在一定困难。 

(二)改进情况

1、提升了信息公开时效性,优化了信息收集与审核流程,明确各部门信息报送时间节点,避免信息滞后,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2、着重加强了重点领域信息的调研与挖掘,并根据公众反馈和工作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和完善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深入性的提升。

下一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打印 来源: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