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要求,以建设健康芷江为目标,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统筹推进深化医改各项举措,统筹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大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着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大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办医,全面启动医养结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卫生计生法制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大对特殊困难计生家庭帮扶力度,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婴幼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降低,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7年,确保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址投入使用,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在五年内完成建设任务。未来五年内力争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周转宿舍建设、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05张,其中,县级医院床位数3.3张,县中医医院床位数0.5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在医院床位中,县级公立医院(含县妇幼保健院)床位数1.8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实行医院理事会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职责,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行政级别。二是深化用人制度改革。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四)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长效处理机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重点控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等的防治工作。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伤害。扩大计划免疫接种范围,稳定计划免疫接种率,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人口覆盖率。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五)加强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率,稳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将孕产妇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内;大力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组织实施好国家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不断提高全县儿童的健康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全面完成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免费检查任务。
(六)加强人才培训力度。采取以临床进修为主,以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为辅,以个人自学为有效补充的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工作,逐步提高全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专业技术含量高,服务质量好的卫生专业队伍,切实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医护比达到1∶1.25,县级综合医院平均床护比不低于1∶0.45。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在我县初步建立起全科医生制度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七)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并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基层工作队伍。推进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办证程序。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举措。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完善打击“两非”工作机制。二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三是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构建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与流出人口主要集中地新建双向协作机制,签订协作协议。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四是规范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继续实施免费生殖健康普查项目。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做好病残儿和手术并发症鉴定及两孩再生育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服务管理。五是加强落实“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巩固和夯实“强基层”基础保障,提升“报基本”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