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芷江县卫生健康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
芷江县卫生健康局履行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
芷江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正军
(2023年12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与其他班子成员团结协作,认真履职,奋力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本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树牢法治建设的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所以,我们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第一议题,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来坚定理想信念,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一是要强化理论武装,练就共产党人“钢筋铁骨”。理论素质是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理论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基础,政治坚定源于理论的清醒。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来自理论的坚定、理论的自信、理论的自觉。我通过自学和参与集中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是要锤炼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性修养是党员本质的改造,是党员按照党性的原则和标准,对自身加以教育、锻炼、改造、提升的过程。理想信念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党性修养也不可能随着职务升迁而增强。党员干部应自觉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按《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以榜样为镜,学榜样精神、境界、品质,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标杆。三是要推进作风革命,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在求真、求实、求细中下功夫,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人民的实际事情出发,从小事做起,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多。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造法治化卫健系统、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医疗发展环境。
二、始终坚持笃行实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增强依法治国新理论的学习,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八五”普法五年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系统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2.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时调整由本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办公室设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宣传培训,严格依法行政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一方面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另一方面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生物安全法》《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现场救护条例》《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同时,还积极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今年共参考846人,通过率100%。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作出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及经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细致梳理执法依据,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我局共梳理出事项全部类型457项,其中行政权力444项,公共服务13项。遵循行政处罚法定、公正、公平、过罚相当的原则,围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等,严格行政执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既严格执法,又以理服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建立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订《党委议事规则》等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二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坚持组织开展稳定性、廉洁性风险评估论证,切实将行政决策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同时,组织对决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内容合法。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和信息公开。所有重大卫生健康决策事项,坚持由党委会、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现象,真正做到民主决策;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向社会公布,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四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进一步检验决策的合法性、正确性、科学性,并及时调整完善有关决策;同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五是落实基层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确定常年法律顾问,建立由局法规股、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每年申请专项经费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
4.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并按时审结,积极参与行政诉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我局积极接待信访诉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信访群众的满意度达97%以上。
5.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政务公开。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立信息公开责任人,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维护。 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实现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在相关平台公示。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积极创建省级“放管服”示范窗口。
6.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设立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层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自查、互查、查看工作台账、调阅卷宗、调查问卷、现场检查等方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近年来,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过错事件,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32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32家、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育)机构81所、传染病防治332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89家、放射诊疗单位16家、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79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相关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进行处罚。
7.抓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建立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高效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达100%。
8.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构筑起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群众的沟通平台。一是以农村法制宣传月、宪法日等普法宣传节点为契机,利用宣传窗、义诊、深入社区、村镇等方式,运用挂图、横幅、宣传单、咨询、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业医师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进广大群众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二是有针对性地在管理相对人中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全年多次举办公共场所、餐饮单位、食堂、超市、商场负责人卫生法律知识培训班,重点讲解《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内容,为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奠定了基础。三是先后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人员进企业、街道、社区,大力开展职业病、传染病防治法律知识宣传,印发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免费发放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病保健意识。
三、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树牢为民服务意识。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治政府建设,就是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一是要坚持权为民所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我们必须始终牢记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二是要坚持情为民所系。情为民所系,就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切实把自己看成群众的普通一员。我坚持深入医疗机构,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绝不脱离群众。三是要坚持利为民所谋。利为民所谋,关键是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时刻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依法秉公行使权力,不谋一己之私,不搞权钱交易,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