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2-04 10:37

芷江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1年

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基本支出明细表--其他资本性支出

9、公共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11、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16、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表

17、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8、项目资金预算汇总表

1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0、政府采购预算表

21、“三公”经费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民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商务、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县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三)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成品油)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重要消费品的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重要消费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的进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五)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权限办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备案;指导县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按程序报批。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县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及有关审批工作;协调管理全县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八)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九)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科技财政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县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一)编制县级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牵头县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学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二)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和国内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三)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四)拟定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确定发展的重点布局和优先领域,协调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普及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负责提出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县工业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拟定全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八)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县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

(十九)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强新型墙材发展和绿色节能建筑推广工作,依法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二十)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二十一)负责全县工业、信息产业系统工作人员及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培训工作。负责牵头县工业园、科技产业园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二十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 3 名;暂保留总工程师1名;股(室)负责人9名(可兼任)。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行政审批与综合法规股、市场运行与商务服务业股、对外贸易股、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股、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股、经济运行股、节能和资源利用股、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 年部门预算即我单位本级预算,我单位 2021年没有其他资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表8、附表 15、附表16、附表20均为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提高经信科技专项业务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特派员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9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入较去年减少11.45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是:3个在职人员退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9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74.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支出较去年减少11.45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是:3个在职人员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5.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56.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0.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单位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1.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45万元,下降5.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20年出现差异(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规定,落实政策,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31.37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1.5万元、培训费4.7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2.32万元、职工福利费7.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配置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0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6、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9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05万元,项目支出 60.5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附表22、附表23。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相关附件

打印 来源:芷江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