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县经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经信据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把推进信息公开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打造“阳光政务、便民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目标,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切实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且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县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职能分工,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群众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为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抓好公开。
1、突出重大事项公开。县经信局在研究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制定重要性文件,谋划经信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时,坚持把“信息公开”贯穿始终。决策前通过下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意、了解倾听群众呼声;决策中,邀请基层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决策后,通过各种会议、信息等方式,公布落实进展情况,确保公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突出行政审批公开。我局按照“依法申办、透明审批”的原则,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四公开”,确保局机关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3、突出办事公开。坚持以“真实公开、依法操作、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及时公开局机关办事流程,确保办事公开公正。
4、突出人事任免公开。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集体研究,利用张贴公示榜、印发文件等形式对部分领导干部任用、机关工作人员补充情况、以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公开,以便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重视建设,强化监管。
1、完善机制制度。制订《芷江县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2、完善督查制度。制订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督查制度,将公开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公开内容,防止公开、半公开、假公开和乱公开现象发生。
3、明确内容接受监督。我们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即单位职能公开、机构设置公开、位置分布公开、办事依据公开、事办程序公开、办结时限公开、纪律要求公开、办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并把信息公开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
我们把信息公开管理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规范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运行机制。成立了县经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经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除采用传统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外,还积极探索新载体,畅通信息公开网络,灵活多样推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
2012年,我局举办了4场规模企业对接会,进行了政策宣传,使国家、省、市的扶持政策覆盖和惠及了更多企业,帮助其用好用足用活政策。2012年我县经信系统企业共获得省技术改造、创新等专项资金扶持项目2个,资金120多万元。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重点联系12家企业,召开3次企业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8多次,主动将发展信息服务上门,协助解决企业发展面对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目前,我局未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收费标准,不存在收费的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