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馆开放档案查阅公示事项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6-22 15:09

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馆开放档案查阅公示事项


公开事项名称


公开事项具体内容




一、开放档案查阅流程

档案查阅利用人了解《查阅档案须知》《政府公开信息查阅须知》→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提供个人合法、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军官证等,有关档案查阅需要凭有关单位正式介绍信查阅)→工作人员询问查档目的、内容要求→通过数字档案电脑或入库查找档案→查到所需档案(查不到所需档案,直接进行来访登记)→提供档案复制件进行查档登记。



二、山林权属档案查阅

只能查阅本人本户山林权属情况,由于存在争议等原因需要查阅他人、村组集体或边界山林权属情况,需要事先咨询,领取并填写《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馆山林权属档案查阅特别申请表》,由村委会、乡(镇)林业(自然资源)部门、乡(镇)政府签署意见。



三、办理调档

因入学、到异地工作、办理社保等各种原因需要调走个人有关档案的,需要凭本人身份证、有关单位正式调档函,并填写《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馆调阅利用档案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后依规办理。





四、档案查阅安全要求

1.档案查阅人员需要遵守有关规定,在规定阅览区域查阅档案,私人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存包处,严禁携带箱包、食品、易燃易爆物品和照相、摄像器材进入阅览区,禁止在阅览区域内使用手机,饮用水具须放置在指定区域。

2.在查阅过程中应爱护并妥善保管检索目录和档案资料,严禁涂改、损毁、丢失、窃取档案目录和资料,严禁将档案目录、档案资料带出查阅室。

3.利用者摘录、复制档案资料须履行申请和报批手续,未经本馆许可,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资料内容。




五、档案查阅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均可查阅档案。鉴于档案工作人员需要1天检查库房安全、整理档案、清理卫生、学习业务,除特殊情况外,星期五一般不办理档案查阅业务档案馆对外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的上午8:30—12:00和下午3:00—5:30,请尽量在此时间段来馆查阅档案。




六、其他事项档案查阅地点

1.档案查阅地点。县人民政府左侧沿河路档案馆一楼档案查阅大厅。

2.县档案馆咨询电话0745—6859579,未明事项建议事先与工作人员联系。

3.未开放档案查阅。按照《档案法》及有关档案制度规定,严格依程序审批、办理。

              芷江侗族自治县史志研究室(县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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