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芷江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芷江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 收支总表
2、 收入总表
3、 支出总表
4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芷江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1.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乡镇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2.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3.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旅游体育文物机构和文化艺术类、旅游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4.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挖掘抢救传承宣传研究工作。
5.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6.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7.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权限内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与旅游饭店及A级景区等级评定与初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8.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县有关学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行社团制度建设等工作。
9.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0.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11.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2.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文化旅游广电局机关及其所属股室、局属6个事业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剧院、电影公司、体校、体操基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芷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2024年部门预算仅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也包括民族艺术团专项经费、 农村电影放映配套经费(含电影2131工程经费)、群众体育、三区人才县级配套及公用经费、实报实销车补、文体协会组织活动经费和艺术团工作经费、文体专项经费、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困难补助县级配套专项经费。
2024年收支总预算1030.19万元,收入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收入算,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支出为基本支出875.35万元、项目支出为154.84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03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减少2.52万元,减少0.24%,原因总体与去年略有减少,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精神。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03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35万元。比上年增加5.85万元,增加0.67%,原因为我局退休人员增加,根据上年支付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30.19万元,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8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6.8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72%。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37%。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 群众体育(项)。
年初预算为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26%。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7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78%。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5.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777.93万元,公用经费97.4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8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实报实销车补5.04万元,用于二类单位电影公司和体育馆8名工作人员全年开展车补,增强其工作积极性;文体专项经费28万元,用于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开展各类文化培训工作,促进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民族艺术团专项经费31.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惠民活动,传承和保护优秀本土文化、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农村电影放映配套经费(含电影2131工程经费)12.26万元,用于在18个乡镇198个放映点,开展2376场/年的免费放映工作,促进电影产业的持续发展,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改善民生;三区人才县级配套及公用经费35.2万元,用于公开选派的23名三区文化人才配套补助资金及开展相关文化活动工作经费,加快三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我县文化阵地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文体协会组织活动经费和艺术团工作经费9.5万元,用于开展协会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文体协会健康发展;群众体育33.6万元,用于开展内容广泛、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增强群众身体素质,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掀起全民健身热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42万元,比上年增加17.02万元,增加21.17%。主要原因是:我局结合去年实际支付情况进行了预算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2.22%,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次,内容为0;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3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35万元,项目支出154.84万元。本单位共有项目7个,实报实销车补5.04万元,文体专项经费28万元,民族艺术团专项经费31.24万元,农村电影放映配套经费(含电影2131工程经费)12.26万元,三区人才县级配套及公用经费35.2万元,文体协会组织活动经费和艺术团工作经费9.5万元,群众体育33.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