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内设机构简介
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
内设机构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人:龙凌杰,联系电话:15096270008)
负责机关文电、综治、信访、信息、统计、档案、保密、会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统筹安排、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负责本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人:唐召清,联系电话:13874428498)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管理本局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的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拟订本局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教育、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本局政治思想工作和工、青、妇工作。做好党务、纪检监察联络工作。
(三)综合协调股(应急管理股)(负责人:曹海英,联系电话:15897452458)
负责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协调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交流;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年检、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推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召回的监管工作;负责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质量信息。负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人:江文胜,联系电话:13349652333)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本系统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推进执法工作改革。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协助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文书衔接工作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房健,联系电话:13974585595);
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拟定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风险预警工作和抽检任务;承担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对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的监督;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示范创建和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酒类流通管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管理。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拟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风险预警工作和抽检任务;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负责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和专项整治工作;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查处食盐安全违法案件。负责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杨安沅,联系电话:18307406708)
负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器械产品注册并承担相应责任,优化注册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分类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监督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估。负责药品(包括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理用药工作;监督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和实施农村用药供应网建设;负责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负责化妆品制剂(配制)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承担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电子监管工作;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互联网化妆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负责化妆品广告检测工作。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负责人:杨柳 13974567427)
组织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12315”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调解消费争议;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急处理、协调调度等。
贯彻落实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和拍卖行为的管理工作;配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贯彻落实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局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配合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贯彻执行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本级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核工作;配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规范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配合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虚假违法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案件;承担电子商务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配合工作。
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营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八)行政审批股(微企股)(负责人:尹文钦 13762933313)
贯彻落实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规划,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帮扶微型企业发展,监督财政补助资金的正常使用;会同本级政府督查室对县直相关部门及县、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进行督查;指导开展微型企业创业人员培训工作,为微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发展与管理的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负责落实本县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企业信用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文书,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简政放权;行使局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职能。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李宗绩,联系电话:18374573353)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较大、重大事故,配合此类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其他有关特种设备安全职责。
(十)标准计量和质量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梁伟,联系电话:13974557995)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协调处理有关标准问题;组织协调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计量(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实验室资质认定和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法定质检机构(含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质量(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和质量申诉工作,本辖区质量监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兴县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工作;拟订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机关办公地址:
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芷江县芷江镇解放东路171号,原工商局大楼)
邮政编码:419100
办公电话:0745—6822008
值班电话(夜间): 0745-250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