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坪镇党政领导分工安排的通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3-11 12:30

关于调整公坪镇党政领导分工安排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公坪镇党政领导分工和干部职工分工安排调整如下:

一、党政领导分工

李梦龙   党委书记:主持公坪镇全盘工作,主抓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联系通溪村。

袁敏     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党委书记抓全盘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工作。联系公坪社区居委会。(统筹抓好分管部门及联系村组织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欧阳娉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宣传工作,主持统战工作、人才工作,主管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和生态办公室,分管乡村振兴、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政协委员工作室、科技、科普、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文化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联系通溪村。(统筹抓好分管部门及联系村组织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滕海洋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武装委员: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主管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法治部分)、退役军人服务站、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分管党管武装、“三源共治”、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禁毒、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电力、退役军人事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反邪教、国土规划、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司法、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综治民调、突发事件处置、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协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联系桐树溪村。(统筹抓好分管部门及联系村组织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杨春珍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主持宣传工作,主管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部分),分管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宣传思想、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公路养护、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统计、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打非治违。联系孙家冲村。(统筹抓好分管部门及联系村组织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吕超      人大副主席、组织委员:协助镇人大主席抓全镇人大工作,分管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老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绩效考核工作,协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联系高庄村。(统筹抓好分管部门及联系村组织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贾丰铭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行政效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联系顺溪铺村。(统筹抓好分管部门及联系村组织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田丰      副镇长:主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农业、林业、消防、森林防灭火、河长制、水利移民、防汛抗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牧、禁捕退捕、动植物疫病防控、耕地抛荒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农技、新供销、农村经管、农村土地管理,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承担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社会保障、消防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暨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开展执法工作。联系公坪社区居委会。(统筹抓好分管部门及联系村组织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姜春兰    副镇长:主管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分管政务公开、教育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保密档案、后勤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厕所革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慈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重点民生实事等工作。联系公坪社区居委会。(统筹抓好分管部门及联系村组织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孙双明    四级调研员:协助抓好国土规划、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联系孙家冲村。

二、干部职工分工安排

(一)党政办公室

姜春兰: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文秘信息、督查考核、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杨欢:党建办公室主任,兼人大专干。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政工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驻)机构人员;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促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人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和生态办公室

滕楠:办公室主任,兼招商专干、优化营商环境专干。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协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理:工作人员,兼乡村振兴专干、宣传专干、统战专干、人才专干、共青团专干。负责乡村振兴、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统战工作、政协工作、人才工作、民族宗教、文明创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向应科:工作人员。协助抓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邱昱海:工作人员。协助抓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黎嘉驰: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节: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做好工作。负责社会工作以及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推进社会治安整治、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工作;协调推动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做好普法宣传和信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伟波: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协助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做好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体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纪检监察

江雅灿: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便民服务中心

肖志颖: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兼卫健专干、计生专干、妇联专干、工会专干。负责医疗保障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及派出(驻)机构人员入驻办事大厅,按照乡镇权责清单和经济社会赋权事项的要求,统筹协调集中开展便民服务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辖区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计生工作、妇联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慧: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兼统计专干。协助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负责民政工作,负责统计工作,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史长发: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龚兆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兼道路交通专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干。协助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贻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便民服务大厅秩序及环境维护、集镇绿化带维护保养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建国: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负责平安综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欢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干(临聘),兼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干、教育专干。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负责教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杨敦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道路交通专干。负责农业农村工作,承担田长制、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余永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村账出纳。协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负责农经工作,承担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安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负责林业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承担林长制、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新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负责水利、移民、防汛抗旱工作,承担河长制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康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负责农技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配合做好林业工作及林长制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刚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畜牧水产、疫情防治等工作。负责铁路护路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肖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镇名义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健全综合执法平台,统一领导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卫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夏邵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做好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德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做好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袁冬梅: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做好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开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做好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仲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做好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祖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做好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节: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负责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咨询以及创业就业、申诉维权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因、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财政所

黄倩颖:财政所所长,兼政府预算会计、工会会计。负责财政所全盘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符妮娜:财政所信息员,兼村账会计。协助财政所所长做好工作。负责村级账务、民政财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自然资源所

彭小林:自然资源所所长。负责自然资源所全盘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执行自然资源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助编制、实施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等工作;地质灾害。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祥: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协助自然资源所所长做好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司法所

时丹:司法所所长,兼信访专干、“三源共治”专干。负责司法所全盘工作,承担接待人民来信来访、“三源共治”、依法治镇等工作。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钟燕:司法所工作人员(临聘),兼社区矫正专干。协助司法所所长做好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消防服务中心

彭湖:消防服务中心负责人(临聘)。负责消防工作,协助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公坪镇委员会

公坪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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