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12 09: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公坪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对政府信息需要公开的事项主动公开,实施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本年度公坪镇人民政府下发文件通知46件,政府实施采购项目56个,资金32万元,行政处罚8起,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努力将互联网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结合我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大力倡导“不为不办找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工作理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和群众快办事、办成事。在接待办事企业和群众时要做到举止文明、热情礼貌、用语规范,用最好的态度、最优的服务赢得广大群众的真心点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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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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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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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按期完成了上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二是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格式编制不准,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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