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牛牯坪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牛牯坪乡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024年,牛牯坪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到全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落实到各村各部门,为推动我乡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牛牯坪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
牛牯坪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工作落实具体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以及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法治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全乡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体干部齐力抓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工作创新,措施有力,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一是乡党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学习,同时,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及村两委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三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摆设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内容等形式,加大对法治理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多份,开展法律咨询设摊活动4次,接待咨询400多人次,悬挂横幅6条,张贴宣传标语20余张,播放宣传标语60余次,增强宣传的时效性。
(二)落实良法善治理念,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及学习、培训、考核机制。着力推进群众权益保障、民生改善、应急救援、治安管理、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社会服务、诚信建设、生态文明、基层建设、信访工作等领域的依法治理。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有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特别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加强选用法治素质高的干部。坚持把法制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制度。
三、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将法治建设纳入我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提高法治意识。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带头开展自学,精读熟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使法治修养成为内心的“定盘星”和“主心骨”。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规定程序。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三)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履行出庭应诉法定义务。一是加大学法制度的落实。将宪法法律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乡党校必修课,将《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法内容。积极配合法院,落实出庭应诉,发挥出庭应诉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机关整体形象方面的作用。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及时向法院反馈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办理情况。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运行管理,促进入驻事项更全面、窗口设置更科学、办事流程更优化、审批机制更简约、技术支撑更智能、信息数据更安全。建成乡级便民服务中心1个,设立村级便民服务点6个。按照“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要求,将具有行政审批的新农合、新农保、民政、计生、惠农政策等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整合资源优化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并配置了休息椅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体化办公、一站式办结和一条龙服务,为群众办事营造了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一是加强政务大厅管理,加大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监督力度,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强化监督管理,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便民服务中心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完善收文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掌上办理、一网通办、自助办理等机制,并在各行政村设立了便民服务室,对群众的各种申办事项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三)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等,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一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严格落实《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防止决策失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
五、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理》,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六、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落实力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通过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对全乡重点项目、干部任用、执法内容等热蒂娜、焦点问题进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二是遵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注重收集违法证据。
七、聚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完善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在全乡构建起“乡—村—片区网格(党小组)—微网格(党员)—联系户”五级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每名乡村党员干部联系5至20户农户作为1个微网格,2至5个集中的村民小组为1个片区网格,在全乡2444农户的基础上,构建微网格223个,片区网格38个,将辖区所有居民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精准化水平。健全乡党委、乡政府为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依法保障公民办事、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各项民生权利。坚持通过网格走访,进村入户,积极开展各类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通过源头疏导,将“小问题、小纠纷”第一时间解决在村里、格里、户里,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困难和问题不激化、不上交、不延办。
(二)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强化基层自治功能,推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相互衔接机制。坚持培育发展与依法管理并重,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其完善内部管理结构和诚信自律机制,强化社会责任,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坚持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包案制度。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集中时间、人力,着手解决处理。
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意识依旧有偏差,极个别干部对法治建设、依法治理的意识不到位,依法办事观念不强,法治建设距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
(二)普法教育工作做得不够细,群众领会能力低,法制观念淡薄,真正知法、用法的群众不多。法治工作虽然已经做了大量宣扬,但仍未能真正深入民心,在宣扬深度和广度上有待提高。
(三)学法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大。虽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了学习计划,但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做得不够,有时候存在学习走过场,学习次数不多。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问题不够。学法用法联系不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有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的能力有待提升,特别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没有充分发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应对风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作用。
(五)“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不够深入。有的政务服务窗口在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时未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而是在当事人多次补充材料后才接受申请材料,背离了“一件事一次办”的实质要求。
(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力度不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不够严格,行政执法不够规范。
(七)未出台行政调解相关制度,未成立行政调解组织,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未形成有效衔接,行政裁决推进进程缓慢,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尚未发挥。
(八)乡村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成员重长官意志、轻法律规定,重上级指示、轻法治原则,重行政效率、轻行政程序等问题还是或多或少的存在。
(九)执法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执法权是指乡镇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对辖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基层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有的行政执法权力已经不适应现在基层社会发展的执法需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执法权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行使,乡镇政府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实中,乡镇的执法工作主要由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完成。而这些设在乡镇的派出所、执法队普遍存在人员不足、业务能力偏弱等问题,与基层实际脱节,达不到执法的理想效果,容易导致乡镇执法脱节或越权执法等问题发生。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法治创建、推动司法公正、开展法治宣扬等工作为重点,不断深化法治牛牯坪建设。
(二)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健全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完善制度,推进法治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认真总结法治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善于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
(四)巩固阵地创新载体,扩大法治教育的覆盖面。认真总结法治宣传教育的宝贵经验,不断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加强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五)在依法治理工作中,动员全乡上下各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顺利完成年度普法目标任务,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实质进展。
(六)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七)加快数据共享,推行一网通办。探索整合电子政务职能,依托县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群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交流群等媒介,对惠农资金、审批事项等进行查询,促进政务管理和便民服务更精准、更智能、更主动。
(八)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以“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质量最佳”为服务目标,对各类办理事项按照事项名称、提交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要求编织成办事指南,为群众办事指明路径。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行政发文机制,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和审查备案程序,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制度,严格备案审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等,规范征求意见、公布和定期清理等环节,使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符合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动态清理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标注“统一登记号”,标明有效期。
(十)进一步规范全乡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十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
(十二)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助救济等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十三)全面落实学法制度。完善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十四)提升乡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加强培训统一认知,使广大乡政府工作人员认识到法治政府必然是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牢固梳理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理念,恪守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乡政府的各项工作。
(十五)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制定以教育、疏导为主的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落实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的预防措施,明确重点案件领导包挂、乡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十六)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按法律法规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合情合理合法办事,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的公信度、满意率。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引导、规范和检测,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守规范、违法要查处、违规要问责的执法管理体系。推行民主决策、专家咨询、民生事项公证听证和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充分吸收社情民意,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十七)强化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发展,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八)规范信访行为。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十九)抓好队伍建设。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部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纪律作风,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二十)促进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以及新居民为重点,着力提高全体社会成员法治观念,努力形成全社会充分相信法律、正确运用法律、自觉敬畏法律、严格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化、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知道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牛牯坪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