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宽乡关于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落实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护卫行动)工 作 方 案
水发〔2023〕6号
水宽乡关于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落实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护卫行动)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五督五兴”措施》、县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落实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护卫行动)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四聚四纠”,全面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开展政策落实找差补短整治。查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乡村振兴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及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等突出问题。及时纠正相关政策规划衔接不紧密、工作不连续以及来回“翻烧饼”等问题,坚决防范松劲歇脚、换频道以及“新官不理旧账”、数据造假等现象。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振兴办、各村
监督单位:乡纪委
2.开展产业发展问题梳理防治整治。开展产业项目“百日清查”行动,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延伸监督,实施“乡村(居)”联合监督,实现监督延伸扩面100%,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项目假落地、资金被挪用、质量不过关、建成无人管、短期获益后抛弃,解决产业配套政策不够精准有效等问题。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振兴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纪委、各村
3.开展为民服务测评提效整治。紧盯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窗口和为民办事岗位,推进乡“清廉大厅”提质增效,督促推进“湘易办”可查、可看、可办,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设立登记台账,由乡纪委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坐班,现场接受群众投诉,狠抓工作纪律,着力纠治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列入为民服务事项清单,采取多种方式由群众来评判政务服务质效。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政务服务中心、乡纪委、各村
(二)聚焦六大专项治理,纠治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中的“乱象”。
4.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刻汲取湖南省安乡县长期弄虚作假、套取中央惠农补贴案深刻教训,紧盯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地力补贴,种粮补贴)、教育补贴(寄宿生补贴,伙食补贴)、农村低保、农机购置补贴、危房改造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着力纠治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以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蝇贪”问题,督促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确保直接到户到人的惠农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财政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党建办、各村
监督单位:乡纪委
5.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管理全覆盖,重点整治农村违规开餐,用其它方式冲抵接待费用问题;整治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低价出租和处置问题;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形成管理制度和机制等问题。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集体经济变成少数人的“小金库”。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经管站、乡党建办、各村
6.开展涉农项目资金分配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起底5年来所有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严查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着力纠治涉农项目资金分配自由裁量权过大,打招呼、批条子,多次安排、重复安排,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财政所、乡振兴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监督单位:乡纪委
7.开展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推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整治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以及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大规模流转土地改种非粮作物、抛荒撂荒等问题,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监督单位:乡纪委
(三)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和易返贫致贫人群,纠治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8.开展松懈疲劳厌战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后盾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责任,重点解决遵守纪律不严格、履职尽责有差距、基本保障有不足、后盾单位不重视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振兴办、各村
监督单位:乡纪委
9.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力专项整治。针对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执行变形走样、帮扶措施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解决返贫摸排走过场、搞形式,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帮扶产业项目连农带农机制不健全,项目分红不发滞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项目管护不力,后续扶持和服务设施跟不上,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防返贫保险等问题,督促做好就业指导培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振兴办、各村
监督单位:乡纪委
(四)聚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纠治基层监督乡村治理不力。
10.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整治。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落实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加大监督下沉落地力度,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配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不断加强清廉乡村建设力度,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实施提级监督,严防个别村干部演变成“小官巨贪”。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党建办、乡民政站、各村
监督单位:乡纪委
11.开展乡村不良风气专项整治。针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围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督促持续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决抵制陈规陋习,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推动移风易俗。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综治办、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各村
监督单位:乡纪委
12.开展整治“三霸”专项整治。加大对“村霸”、“街霸”、“矿霸”等的整治力度,从严查处基层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牵头单位:乡党委
责任单位:乡综治办、各村
监督单位:乡纪委
二、落实“四大步骤”,确保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推进有序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底前完成)
1.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认真贯彻落实先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督促乡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根据区域实际,出台具有特色的“一乡一清单”。
2.起底涉农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对涉农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重点关注2021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以来群众身边、反映强烈、涉嫌腐败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有的放矢。
(二)自查自纠(2023年4月底完成)
3.开展全面深入自纠。乡纪委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督促乡本级、所辖村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摸清本辖区问题底数、建立重点问题清单,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抓好纠治。
4.及时处置问题线索。针对自查掌握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权限及时处置。乡纪委加大存量线索处置力度,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
(三)系统治理(2023年5月-10月)
6.召开阶段工作调度会。自查自纠结束后,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汇总阶段情况,部署下一步督查抽查,指导推动专项行动。
7.开展集中督查抽查。乡纪委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自查情况与实际掌握情况出入较大的部门、村进行实地督查。
8.督办重点问题线索。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权限及时处置,无权处置的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
9.督促推动适时整改。乡纪委要督促乡本级、各村、各部门进行整改,整改过程要有时限、有措施、有目标、有成效,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为着力点,确保专项行动质效提升。
10.查处通报典型案件。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及时查处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开展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
11.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乡纪委加强案件剖析,总结发案情况,查找体制机制问题;制发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堵住管理漏洞,改进政策措施,防范廉政风险;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的制度和规划。
(四)总结报告。(2023年11-12月)
12.全面汇总报告情况。汇总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报告。
三、提出“三大要求”,争取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护卫行动”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扛牢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务求工作实效。整治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统筹谋划,下沉职能监管力量,乡纪委要把监督重点放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上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保障“护卫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总结提炼,宣传我乡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工作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积极向上级部门或上级领导报送相关经验典型材料。
附件:
1.水宽乡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清单
中共水宽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水宽乡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清单
序号 |
监督清单 |
责任单位 |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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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政策落实找差补短整治。查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乡村振兴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及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等突出问题。及时纠正相关政策规划衔接不紧密、工作不连续以及来回“翻烧饼”等问题,坚决防范松劲歇脚、换频道以及“新官不理旧账”、数据造假等现象。 |
乡党委、乡振兴办、乡纪委、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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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产业发展问题梳理防治整治。开展产业项目“百日清查”行动,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延伸监督,实施“乡村(居)”联合监督,实现监督延伸扩面100%,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项目假落地、资金被挪用、质量不过关、建成无人管、短期获益后抛弃,解决产业配套政策不够精准有效等问题。 |
乡党委、乡振兴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纪委、各村 |
3 |
开展为民服务测评提效整治。紧盯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窗口和为民办事岗位,推进县乡“清廉大厅”提质增效,督促推进“湘易办”可查、可看、可办,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设立登记台账,由乡纪委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坐班,现场接受群众投诉,狠抓工作纪律,着力纠治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列入为民服务事项清单,采取多种方式由群众来评判政务服务质效。 |
乡党委、乡政务服务中心、乡纪委、各村 |
二、聚焦六大专项治理,纠治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中的“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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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刻汲取湖南省安乡县长期弄虚作假、套取中央惠农补贴案深刻教训,紧盯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地力补贴,种粮补贴)、教育补贴(寄宿生补贴,伙食补贴)、农村低保、农机购置补贴、危房改造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着力纠治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以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蝇贪”问题,督促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确保直接到户到人的惠农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
乡党委、乡财政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党建办、乡纪委、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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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管理全覆盖,重点整治农村违规开餐,用其它方式冲抵接待费用问题;整治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低价出租和处置问题;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形成管理制度和机制等问题。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集体经济变成少数人的“小金库”。 |
乡党委、乡经管站、乡党建办、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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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农项目资金分配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起底5年来所有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严查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着力纠治涉农项目资金分配自由裁量权过大,打招呼、批条子,多次安排、重复安排,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
乡党委、乡财政所、乡振兴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纪委、各村 |
7 |
开展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推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整治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以及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大规模流转土地改种非粮作物、抛荒撂荒等问题,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
乡党委、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纪委、各村 |
三、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和易返贫致贫人群,纠治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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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松懈疲劳厌战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后盾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责任,重点解决遵守纪律不严格、履职尽责有差距、基本保障有不足、后盾单位不重视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 |
乡党委、乡振兴办、乡纪委、各村 |
9 |
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力专项整治。针对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执行变形走样、帮扶措施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解决返贫摸排走过场、搞形式,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帮扶产业项目连农带农机制不健全,项目分红不发滞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项目管护不力,后续扶持和服务设施跟不上,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防返贫保险等问题,督促做好就业指导培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乡党委、乡振兴办、乡纪委、各村 |
四、聚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纠治基层监督乡村治理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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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整治。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落实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加大监督下沉落地力度,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配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不断加强清廉乡村建设力度,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实施提级监督,严防个别村干部演变成“小官巨贪”。 |
乡党委、乡党建办、乡民政站、乡纪委、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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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乡村不良风气专项整治。针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围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督促持续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决抵制陈规陋习,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推动移风易俗。 |
乡党委、乡综治办、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乡纪委、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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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整治“三霸”专项整治。加大对“村霸”、“街霸”、“矿霸”等的整治力度,从严查处基层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乡党委、乡综治办、乡纪委、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