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水宽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12 09:35

2022年水宽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我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乡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第一责任人。各村、各部门进一步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乡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6月份,邀请芷江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专题讲座,全乡领导干部加深了对建设法治政府的把握和理解。三是出台应诉规则。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经充分调研后,出台了《水宽乡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规定了行政应诉程序、行政首长出庭、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行政应诉经费等内容,加强对全乡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年初对全乡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工作部门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并以乡政府名义进行通报。乡政府及时出台《2022年水宽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订了《年度乡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明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和牵头单位。五是健全法制队伍。加强乡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设立了乡行政执法投诉中心,由司法所受理投诉案件,同时,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村组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乡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兼)职人员。

二、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乡政府对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依法行政等各个方面都制定了具体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工作制度体系。为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在《水宽乡政府工作规则》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出台了《水宽乡重大行政决策办法》。二是建立行政决策专家库。坚持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此基础上,经调查梳理、推荐报名、审核筛选,成立了33人组成的乡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库。乡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可视工作需要应邀列席乡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会议、受委托开展专项调研。法律咨询专家库的建立,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政府决策水平和效益有着重要作用。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严格按照规定,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适应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印发了《关于申报2022年度水宽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的通知》,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定有立项、有规划。各村、各部门需提请乡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发布实施。今年,乡法制办共审核以乡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17件,审查各类非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律合同1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不适应客观发展需要的定期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三、完善行政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依法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1期,8人参加,通过率100%,保证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案卷评查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在各部门进行案卷自查的基础上,邀请法律专家库成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全乡开展了案卷评查,共监督检查1个执法部门,评查案件4件,并根据评查结果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4份。三是率先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责权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开始,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行政处罚案件网上阳光办案。截至9月初,共网上办案11起。四是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在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巩固成果、建立机制的基础上, 2022年我乡开始着手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召开了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动员会议,制定了《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乡民政、农林、执法大队开展试点。五是积极推进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以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为契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在行政处罚文书中讲清事理、讲明法理、讲透情理、合乎文理,从而转变以往“重调查、轻文书”的过时观念,逐渐形成从“免说理”向“要说理”转变、从“要说理”向“会说理”发展、从“会说理”向“说清理”升华的良好执法局面。六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截至9月底,对我乡4起行政案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七是继续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5月份公开聘请了有代表性的9位社会人士担任乡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并制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件,任期三年,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延伸力量,监督员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挥重要作用。八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执法单位的指导,积极引领各执法单位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目前,已初步确定两个单位开展创建。九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建议、意见和批评,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9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积极采取便民措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接待制度,认真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员。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将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理、决定等办案全过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及时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做到案结事了。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参与行政诉讼答辩、开庭应诉。三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加强了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研究,乡政府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出台了《水宽乡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召开行政调解工作动员会议,对该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努力使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是创新行政司法互动机制。为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普法教育的宣传,制定《水宽乡“八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2021年-2025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12.4” 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普法广场行”宣传,举办青少年法制征文和法制书画比赛、法制副校长教案评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加快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组织法制讲座、培训18场,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分发宣传图书资料2000余本(份),分发普法购物袋、文化衫、雨伞、口杯等1500余件(个),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今年以来,乡政府加大了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以芷江政府法制网和芷江法治网为平台,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反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公布各级政府新出台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同时,积极向新闻媒体报送新闻信息,通过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扩大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影响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就整体而言,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呈现出许多亮点和一些创新性的做法,具体表现为率先构建了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现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率先组建了乡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库,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提高政府依法决策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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