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水宽乡党委书记 梅宇(2025年12月30日)
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水宽乡党委书记 梅宇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水宽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守初心使命、依法履职,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动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本人2025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成立了由我与乡长为组长的水宽乡法治建设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了全乡发展总体规划,制定详细的工作举措,明确相关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知法守法懂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加强普法学习。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讲座、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学法普法,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包村包网格、乡村干部、法制宣传员定期下村开展法治知识培训,为村里党员干部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5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参与率100%,合格率100%,本年度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规4场次,利用节假日开展普法宣传7次,水宽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岗编在岗人员6人,持证率100%。
(二)推进依法行政,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在自觉接受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反馈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二是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框架。全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设乡司法所),各村公共法律服务点7个,常年聘请湖南匡言律师事务所钦卫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每村至少保证有1名以上的法律明白人,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三是全面开展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党委政府与相关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森林防火执法检查、道路交通、农业委托执法、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 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建设良好社会环境。
全乡7个行政村、各部门围绕不同主题,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取得较好宣传效果。邀请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领导到我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充分利用微信、流动宣传车、宣传栏、横幅标语、宣传展板、法律知识读本、村村响等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为水宽小学、辖区重点企业上法制课,向学生和广大群众解答法律咨询7场60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
2025年,水宽乡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存在不够精准、覆盖面不足的问题。随着大经济环境的下行,受人才、财力、物力的制约,对特殊群体(如留守儿童、残疾人、两失一偏等)的普法覆盖还不全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力度还不够。部分群众法律信仰薄弱,信访不信法、遇事找关系、涉法问题找信访找政府等问题在水宽庆湾、拾担等个别村依然突出,法治观念尚未转化为自觉行动。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方面,政府本级法律专业人才匮乏,执法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业务不熟悉不精通;另一方面,村“两委”干部年龄结构整体偏大,村级法治工作力量薄弱,部分村干部法治意识不足,依赖乡级指导开展工作,影响到法治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法治建设特色亮点不够突出。部分工作仍停留在“完成任务”层面,创新举措不多。水宽乡作为芷江的东乡片,各项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各村法律基础较差,生活中接触法律机会不多,全民学法的意识还不够浓厚,极个别村民小组落仍然存在历史遗留的封建思想。
三、整改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坚决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充分认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水宽的全过程。
(二)持续强化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紧紧抓住乡村法治宣传教育这个“薄弱点”,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投入,积极改善法治宣传必备的通讯、交通工具条件,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
(三)科学合理分配任务,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年终将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干部依据。实施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对乡属各部门履行法治建设进行调研指导。
(四)深入推进法治学习,优化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对宪法、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学习。一方面,定期邀请司法行政部门和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干部队伍法律水平;另一方面,通过抽查学习笔记、开展普法考试、研讨发言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主动学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