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8-10 09:43

各村(居)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4号)、《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发电〔2018〕100号)、湘农〔2019〕76号、《芷江侗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通发〔2018〕12号)和《芷江侗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实施方案》(芷产改〔201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法律和政策底线,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二)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严格按照村规民约进行民主决策,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坚持遵循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既要遵循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等历史情况;也要实事求是,注重现实,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稳定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民积极参与,工作程序严守“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农民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及时处理和解决农民的合理诉求,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

三、工作流程

(一)成立工作组。成立新店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查祖权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拥军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陶勇、组织委员杨丽莎、副镇长蒋建安为副组长,成员:陈光全、彭艺、易晴辉、杨涛、刘永桥、舒春、龙四清、杨承明、黄烈振、肖宗友、姚元刚、敖湘钧、郭勇、各村(居)书记、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原镇经管站),由副镇长蒋建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经管站陈光全、财政所杨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该项工作。各驻村领导为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督导人员,驻村干部为成员身份确认包村责任人。各村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委会委员及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村民小组成立确认工作调查组(成员2人以上)。各村应根据《芷江侗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指导意见》,结合本村实际,充分酝酿,认真研究,按程序要求制定《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办法》。

(二)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县级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村工作组培训到村民小组。通过培训,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的改革精神,让干部职工和参与改革的同志吃透文件,吃准政策,把握工作流程和要求。县级培训后,各乡镇要逐村逐组召开群众会,广泛宣传成员身份确认的目的意义,让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三)摸底登记,张榜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以户为单位,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摸底登记工作。具体内容为:

1.宣传政策。调查组深入农户,宣传改革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

2.信息核实。以户为单位对户口本、结婚证、收养证明等资料信息认真核对查实。

3.填写摸底登记表。调查组开展入户宣传和信息核实时,填写成员身份确认摸底登记表,登记表的有关内容依据本户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并当场交由农户签字确认。

第一次张榜公示:由调查组将成员摸底登记结果在本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复核调查,二榜公示。一榜公示7天后,村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组要及时召开审核会议,对群众反映存在异议的成员,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调查组要及时复核、取证、核实。

二榜公示:由调查组将成员登记汇总结果在本小组张榜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五)民主决议,三榜公示。二榜公示7天后,村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组要及时召开审核会议,收集情况、处理争议、修正错误,填写成员身份认定汇总表(附件2)。成员身份认定汇总表审核无误后,组织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开展情况,举手表决成员资格。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后,形成会议纪要(附件3),并签字确认。

三榜公示:由村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组将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确认的结果在本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六)整理资料,归档备案。全面收集成员身份确认的有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确认办法、公示图片、相关证明、成员名册等重要资料,按要求统一装订成册(附件4、5)。

四、时间安排

2019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主体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是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化解村民与集体、村民与村民之间集体收益分配矛盾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和及时解决确认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规范、准确、完整。

(二)充分尊重民意。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把改革精神与群众意愿充分结合起来,使工作方法与经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形成改革合力,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居民取得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后,即拥有所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每个农村居民原则上只能享有一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四)确保工作质量。乡镇、村、组要按照工作流程,做好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纸质资料等归档立卷工作,工作中要加强提炼和总结,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新店坪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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