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涌镇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排查方案的通知
碧发〔2021〕18号
碧发〔2021〕18号
关于印发《碧涌镇开展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情况排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支两委、镇属各单位:
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碧涌镇开展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情况排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碧涌镇委员会
碧涌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碧涌镇开展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情况排查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春耕生产暨打击私屠滥宰工作会议要求和精神,经过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研究工作部署安排,确保工作能有序开展,能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2021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600亩以上。粮食总产量保持在31500吨以上,关于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落实种植面积各村组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县粮食面积只增不减的要求。确保基本农田面积33312亩。粮食作物面积是40600亩。亩产量18500吨,稻谷面积2.6万亩。其中高中档优质稻面积5000亩。旱粮面积14600亩,旱粮总产量5500吨。玉米面积10500亩以上。根据县里下达给我镇的任务,请各村统计好本村的种植面积,尽快落实到组、到户。
二、要坚决整治耕地抛荒,党政领导驻村干部包村原则。彻底摸清底数,做到排查结果不漏报,不虚报不迟报。全村将每一块抛荒的田块明确到村、组、户及治理责任人上报耕地抛荒排查工作清单。按照宜水稻则水稻、宜旱粮则旱粮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对抛荒耕地复耕复种,确保抛荒耕地复耕复种率达50%以上。凡是实施过高标准农田的区域,坚决不抛荒一丘田。
三、要严守底线,要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四、是要求落实好政策,要落实好粮食种植保险和惠农贷款等金融扶持政策。
五、是严格受污染区管控。受污染的稻田绝不能种植一粒水稻,只能种其他粮食作物。
六、责任分工。村支两委对本村的耕地非粮化和抛荒进行专项排查,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稳定粮食安全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具体负责。负责落实本村春季农业生产,粮食种植和计划面积。组织开展春耕和排查抛荒情况工作,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责任到人。驻村领导及驻村干部负责包村,村干部负责包组。认真落实好耕地抛荒排查工作,填好耕地抛荒排查工作清单表,于2021年4月1日前交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郑平安18774729418处,如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
碧涌镇各村耕地面积
村名 |
面积(亩) |
村名 |
面积(亩) |
哨田村 |
1282.9 |
田坪村 |
1650 |
龙山村 |
945 |
龙神村 |
1592 |
金坳村 |
1969 |
罗岩村 |
1609 |
七甲坪村 |
1680 |
大山村 |
1299 |
大冲村 |
1252 |
板山村 |
1158 |
龙洋村 |
1027 |
桃源村 |
1679 |
碧河村 |
946 |
鸿鑫村 |
1216 |
碧涌村 |
1186 |
大龙村 |
1197 |
古竹村 |
1251 |
清江村 |
1402 |
马塘竹溪冲村 |
1327 |
合计 |
2566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