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涌镇财政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省、市“村账乡代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我镇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一、委托代理制度
1、按芷政发〔2015〕12号《芷江侗族自治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各村委会的财务全面纳入“村账乡代理”,实行“统一账户,分村设账,分户核算,代理记账”管理。2、设立“村账代理服务中心”,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村级财务的核算和资金管理等工作,设中心主任、会计、出纳岗位,乡镇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任代理服务中心主任,财政所干部任会计,经管站干部任出纳。3、取消村级账户, 由县财政局在当地农商行为各乡镇开设“村级资金代管专户”。实行支票、印鉴分管和备用金管理。4、各村设一名报账员,报账员每月对所发生的收支业务,及时到村账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并填制报账申请单。
二、村级报账员岗位职责
负责本村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结算,实时报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和物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协助村民委员会编制本级财务预算及财务公开公示;保管好村级财务、文书、合同等档案资料。
三、收入及票据管理制度
1、村级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村级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含财政专项资金)、财政其他补助资金、“一事一议”筹资、土地补偿收入、经营收入、集体资源发包收入、门店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资产及投资收益、各种代收(代管)资金、借贷资金、社会捐赠、救济和扶贫款及其他属于村级所有的各项收入;
2、村集体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及时缴入乡镇“村级资金代管专户”,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以收抵支、公款私存,禁止设立“小金库”。
3、财政票据实行专人管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核准的《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和《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收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白条或其他票据;严禁转让、出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实行票据专柜管理,实行票据定期清点制,确保票款相符和票据安全。
4、支票和印鉴要由相关人员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
四、民主理财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7人组成,其成员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与村干部关联的亲属不得担任成员;2、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参与制定本村财务计划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并参与盘点库存现金和实物,检查各种账目,审核财务收支,否决不合理开支,对有疑问的问题,要求村干部和有关人员做出解答,并对财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3、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听取和反映成员对村委会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广告牌、宣传牌等办公经费支出必须有购物清单、相对应发票、相应物品照片等作为附件,1000以上的必须附会议记录;
2.七一活动、五二九活动开支,除给表演人员发放误工补贴不需开发票,其他服装、道具等一切开支都需发票,另附活动预算方案、会议记录;
3.村干、离任村干等预算安排有固定误工费的,造表发放费用;其他村支两委、组长、党员等误工费必须由村群众代表大会制定标准发放,附会议记录,且会议记录必须有群众代表发言、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党员、组长开会不得发放会议补助、误工费;
4.项目报账的,必须有建设发票、合同、预决算、事前事中事后照片、项目所需相关表格、验收单、公示照片、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或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
5.劳务支出必须开劳务发票、最好按人开发票,后附明细、会议记录;
6.困难户补助、慰问金必须由本人写申请报告,村委会盖章,并打领条;
7.报差旅费需差旅单、车票、出差审批单;
8.占地赔偿费需赔偿协议,领条、会议记录;
9.报账必须由报账员执行,由于现在要求资金直达,报账前必须制作好报账明细表(电子版),包括资金转入人的身份证信息,账号信息(农商银行账号),金额信息及其他须注明的相关信息;所有报账费用超过1000元要有会议记录,超过5000元要四议两公开。
六、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员职责:①严格执行《档案法》的各项规定,负责办理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等具体工作。②保持档案室干净、整洁、定期进行防蛀、防霉变处理。③严格按程序提供需查(借)阅的档案,及时办理查(借)登记手续。④档案管理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2、档案立卷归档。①财政所档案包括:会计档案和文书档案。②所有档案由经办人整理、管理一年后移交档案管理员。档案移交时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与档案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③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资料按年度、类别立卷,建立档案索引目录,按类别设立专柜存放。
3、档案整理与维护。①归档的各类档案应按年、月依次排列,分类别编写卷号、起止年度和保管期限。②档案管理员应设置档案接交登记簿、目录登记簿、调阅登记簿。③档案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④档案室要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温、防霉、防毁、防虫、磁性介质防磁工作。
4、档案查阅和复制。①外部人员查阅档案,应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经乡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复制。②单位内部人员查阅档案,须经所长批准同意。③查阅人员应按规定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④查阅或复制档案时,严禁在档案上涂画、拆封、标记。⑤借出档案要近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手续。
5、档案销毁。①财务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保管期满需销毁的,财政所应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报请有关单位批准和监销。
七、资产财务公开制度
1、公开内容: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真实具体情况;专项建设(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资金预算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情况;干部工资、补助发放情况;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2、公开形式:各村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置室外固定公开栏,栏旁设置意见箱,钥匙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专人保管,每月至少开启一次,并按县财政、经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模式进行公布;在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小组组长会议上公布;将财务公开资料装订成册,发放到农户手中进行公布。3、公开时间:财务每季末公开一次,每次公布的内容须保留15天以上。对群众关心的事项和重大事项应及时公开。
八、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清理核实债权债务。村级债权债务要全面清理核对,澄清底子,建立村级债权债务台账,并纳入湖南省乡村债权债务软件系统管理,实行按季报告制度。债权核销要经村集体研究,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向村民公布,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2、严禁举债。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严禁举债发放福利补贴、购置非生产性办公设备。严格控制举债上项目,脱离财务许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3、消赤减债。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赤减债方案,采取清收消债、盘活偿债、节支化债、争资还债等方法,逐年化解债务。4、村委会不得将公款外借,不得违反规定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直接或者提供借贷款担保。
九、资产、资源、物质台账管理制度
1、村级集体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类别;法律规定为村级所有的土地、荒地、山岭、滩涂、林木等自然资源;物质为村级集体所拥有的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品。2、建立资产、资源、物质台账,由村报账员管理,逐项逐笔登记资产资源物质的名称、类别、方位、面积、价值等;对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产记录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用途、承包费用、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对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使用权转让事项要重点记录。3、每年年终对资产、资源、物质进行盘点,填制清理表,做到账实相符。4、任何人不得占用、变卖村级资产、资源和物质,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十、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村级会计档案包括各种经济合同、承包合同或协议、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书及验收相关资料、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2、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实行纸质档案和介质档案双重管理。对各种财政、财务、会计、惠农补贴等资料定期收集整理,按顺序装订成册,立卷归档,由乡镇代理村级账务服务中心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出纳员不得保管档案资料。3、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查阅、借阅登记制度。有关单位需查阅、借阅、复印档案资料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注明查阅内容,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借)阅。查阅人不得擅自带走档案资料,谨防档案资料丢失。不得在档案资料上做任何记录和涂改,更不得拆散已装订好的财务档案资料。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分类,按《会计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业务主管人员严格审核,提出意见,编造清册,报单位负责人和上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申请上级财政部门派专人监督,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详细登记。
十一、村级财务责任追究制度
在履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职责中,严格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芷政发〔2015〕2号文件)执行,村账会计对于所经手一切村级账务履行终身负责制。如有违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及《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十二、财政职业首先守则
1、爱岗敬业。要热爱财政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无私奉献。
2、诚实守信。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守纪律,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原则。要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要求进行财政核算,实施财政监督。
6、提高技能。要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石,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做好本职工作,努力钻石业务,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参与财政财务决策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财政形象。
一、发票签字要求:
6签字、两盖章,村监督委员会成员3人签字、村书记签字、村委成员中一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盖村章、监督委员会章。(名字不可重复签,签字要清晰,经办人要标记清楚,签在发票空白处,不要遮挡发票原文字内容。)
二、报账要填写报账申请单
要写清村名、项目、金额、附件数量、日期、总计金额
中共碧涌镇委员会
碧涌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