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楠木坪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楠木坪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楠木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少俊
(2022年12月27日)
2022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一)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我镇的具体实际情况,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首先是党政领导班子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法积极性和用法主动性明显增强。其次是集中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再次是以各业务部门为主体,根据部门实际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开展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学习培训,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二)不断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建设。进一步完善在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镇纪委、党政办、司法所牵头,依托镇综治、国土、应急、扶贫、民政、等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的工作机构,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网络体系。镇党委、政府从人、财、物等方面对工作给予大力的倾斜支持,从多方面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许多实际困难,改善办公设施,保障办公经费。
二、健全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科学决策,完善议事制度。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找准执行上级决策与维护群众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不断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质效,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完善决策配套。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办公会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民生问题解决等事关全局的事项,一律必须提交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推进依法决策。规范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出台前必须由相关法律顾问、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县法制部门审查备案的程序要求,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还要求必须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后方能出台,从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二)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思维。为促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有效地避免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盲目性以及对超越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镇工作。今年来,我镇没有发生因违法或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三)优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我镇本着“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整合资源,完善配套,创新举措,优化服务,不断推进我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重点对全镇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和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事项纳入代理范围,把服务范围、服务规范、服务承诺等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优化审批事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公开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主要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薄弱环节,全民学法的意识还不够浓厚,对群众的普法更是现阶段工作难点;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政府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发挥法治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切实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积极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普法的机制渠道,逐步凝聚成人人参与、惠及人人的全社会法治风尚。
(五)依法加大行政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党委、人大监督和政府督查、内部自查以及媒体和群众监督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六)践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扎实做好教育、稳控、处置和防范各项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