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楠木坪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2-28 15:02

2025年度楠木坪党委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楠木坪镇党委书记吴开群

作为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我始终牢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依照 三定规定履职、遵循法律制度办事、紧扣岗位责任落实,现将本年度述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锚定 “三定” 职责,筑牢法治根基

坚持把法治建设与镇域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全年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 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镇村干部法治培训 8场,覆盖 300 余人次。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年对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率 100%,均实现依法决策、规范推进。

(二)严守法律底线,规范权力运行

牵头梳理班子成员法治责任清单42项,推动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全覆盖。创新 党建 + 法治模式,组织开展 法治体检”“巡回普法等活动 8场,化解土地流转、邻里纠纷等矛盾35起,调解成功率 98% 以上。依法推进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

(三)压实岗位责任,提升治理效能

建立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将述法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法治服务窗口,实现 高频事项 一窗受理、依法办理,群众法治满意度达98%。打造村级法治文化阵地 8 个,培育 法律明白人230名。

二、存在问题

对照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我清醒认识到自身在法治履职中仍存在诸多短板,具体表现为:

一是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足。在推进镇域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中,有时存在 重进度、轻法治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够法治对发展的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是基层法治供给不均衡问题突出。全镇 8个村(社区)中,偏远村法律服务资源覆盖不足。普法宣传仍以传统方式为主,针对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举措不多,全年组织专项普法活动仅 4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缓慢,部分群众遇到纠纷仍习惯 找关系而非 找法律,依法维权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镇本级法治工作人员10名,其中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仅 1人。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全年开展执法业务培训 2次,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标准等问题,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执法精准度不够。

四是法治责任落实不够严实。虽然建立了法治责任清单,但在日常督导中存在 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整改跟踪不够到位。法治建设与村级事务融合不深,影响了全镇法治建设整体成效。

三、整改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从以下方面全力整改:

(一)深化融合赋能,提升法治保障质效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建立重点工作法治前置审查机制,对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实现合法性审查 100% 覆盖。每季度开展1次法治与中心工作融合专项督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推动法治建设与镇域发展同频共振。

(二)优化资源配置,补齐基层法治短板

加大偏远村法律服务投入,增加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实现法律顾问驻点服务全覆盖,每月驻点时间不少于12小时。创新普法方式,打造 线上 + 线下普法矩阵,针对不同群体开展 定制化普法活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供需清单,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确保群众用法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三)建强法治队伍,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培训,组织案卷评查,推行执法资格 持证上岗、年度考核制度,不合格者暂停执法资格。建立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时长、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倒逼服务质效提升。

(四)压实法治责任,健全闭环管理机制

健全 党委领导、书记牵头、全员参与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细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法治职责建立述法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将述法评议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形成 述法、评法、用法、考法闭环。

今后,我将持续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更实举措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镇域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打印 来源:芷江县楠木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