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楠木坪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2025年度楠木坪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楠木坪镇党委书记 吴开群
作为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我始终牢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依照 “三定” 规定履职、遵循法律制度办事、紧扣岗位责任落实,现将本年度述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锚定 “三定” 职责,筑牢法治根基
坚持把法治建设与镇域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全年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 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镇村干部法治培训 8场,覆盖 300 余人次。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全年对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率 100%,均实现依法决策、规范推进。
(二)严守法律底线,规范权力运行
牵头梳理班子成员法治责任清单42项,推动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全覆盖。创新 “党建 + 法治” 模式,组织开展 “法治体检”“巡回普法” 等活动 8场,化解土地流转、邻里纠纷等矛盾35起,调解成功率 98% 以上。依法推进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
(三)压实岗位责任,提升治理效能
建立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将述法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法治服务窗口,实现 高频事项 “一窗受理、依法办理”,群众法治满意度达98%。打造村级法治文化阵地 8 个,培育 “法律明白人” 230名。
二、存在问题
对照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我清醒认识到自身在法治履职中仍存在诸多短板,具体表现为:
一是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足。在推进镇域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中,有时存在 “重进度、轻法治” 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够,法治对发展的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是基层法治供给不均衡问题突出。全镇 8个村(社区)中,偏远村法律服务资源覆盖不足。普法宣传仍以传统方式为主,针对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举措不多,全年组织专项普法活动仅 4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缓慢,部分群众遇到纠纷仍习惯 “找关系” 而非 “找法律”,依法维权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镇本级法治工作人员10名,其中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仅 1人。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全年开展执法业务培训 2次,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标准等问题,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执法精准度不够。
四是法治责任落实不够严实。虽然建立了法治责任清单,但在日常督导中存在 “重形式、轻实效” 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整改跟踪不够到位。法治建设与村级事务融合不深,影响了全镇法治建设整体成效。
三、整改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从以下方面全力整改:
(一)深化融合赋能,提升法治保障质效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建立重点工作法治前置审查机制,对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实现合法性审查 100% 覆盖。每季度开展1次法治与中心工作融合专项督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推动法治建设与镇域发展同频共振。
(二)优化资源配置,补齐基层法治短板
加大偏远村法律服务投入,增加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实现法律顾问驻点服务全覆盖,每月驻点时间不少于12小时。创新普法方式,打造 “线上 + 线下” 普法矩阵,针对不同群体开展 “定制化” 普法活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供需清单,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确保群众用法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三)建强法治队伍,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培训,组织案卷评查,推行执法资格 “持证上岗、年度考核” 制度,不合格者暂停执法资格。建立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时长、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倒逼服务质效提升。
(四)压实法治责任,健全闭环管理机制
健全 “党委领导、书记牵头、全员参与” 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细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法治职责。建立述法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将述法评议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形成 “述法、评法、用法、考法” 闭环。
今后,我将持续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更实举措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镇域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