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楠木坪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2-28 14:58

2025年楠木坪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楠木坪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务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落地实施。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强化落实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责任到位。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府工作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任务分解到各部门。三是全力做好经费保障,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落实到位,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提升法治素养。高度重视法治学习,采取中心组学习会、聘请法律顾问等形式,深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重点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依法行政重要文献和党内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全年共举办集中学习8次、法治专题培训2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利用元旦、春节、农村法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100余份,接受宣传群众累计达2000人以上。二是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拓宽法治宣传渠道。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的学习。二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如法网学习和考试并且全员通过。三是严格执法制度。执法时均由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参加,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表明身份,规范开展执法。

三、完成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有效运行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硬件建设与平台整合规范化。按照统一标准,设立综治中心办公场所,悬挂规范、醒目的标识标牌。推动公安、司法、信访、民政、人社、市监等基层站所力量常态化进驻,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物理聚合,为“一站式”解纷提供实体支撑。二是运行机制与工作流程规范化。建立“一站式”受理窗口,对群众来访、来电、线上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投诉举报、求助咨询等事项,进行统一登记、分类录入、首接负责,杜绝推诿扯皮。建立“窗口受理、中心派单、联动处置、反馈回访”闭环流程。每月组织驻点单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对重大风险、复杂积案进行集体会诊、联动联处,制定综合解决方案。三是为民解难服务实践具体化。提供多元法治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公证司法鉴定联系等服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楠木坪镇综治中心全年共排查化解35起矛盾纠纷,矛盾化解率100%,为了社会环境的长治久安提供了重要支撑作用。

四、存在不足

(一)科学决策的规范性有待加强。决策程序不够严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把握不清,存在“应纳未纳”的情况。已纳入决策的事项,其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关键程序有时流于形式,审查内容简单重复,档案管理不规范。

(二)法治队伍建设与基础保障有待夯实。专业力量薄弱,专职人员不足的困境。执法人员持证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实战能力参差不齐。基础保障不到位,执法必需的装备、车辆、记录仪等硬件配备不足或更新不及时。法治建设专项经费有限,制约了培训、宣传、信息化等工作的深度开展。

(三)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的实效性有待提升。宣传形式较为传统,普法工作仍较多依赖发放资料、集中讲座等传统模式,运用短视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不够充分,吸引力、传播力有限。精准度与覆盖面不足,普法内容与群众需求的匹配度不高,针对青少年、商铺老板、老年人等不同群体的“精准滴灌”式普法不够。对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普法覆盖存在盲区。本土特色挖掘不深,未能充分结合本地红色文化、乡风民俗等独特资源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打造法治文化品牌,特色亮点不突出。

(四)基层治理与矛盾化解的法治化水平有待深化。基层法治阵地作用未充分发挥,部分村(社区)的法治书屋等阵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轻使用”现象,常态化活动开展不足。“法治明白人”等队伍培育滞后,乡村“法治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数量不足、能力不强,未能充分发挥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法治建设,将其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核心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干部法治素养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指标,树立鲜明导向。

(二)深化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深入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专业作用,确保审查质量,并完善审查意见归档。

(三)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强并培训执法力量,积极争取人员编制,鼓励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增加持证人员数量。制定系统的年度培训计划,采用“理论+实践”、“以老带新”、案卷评查等方式,重点提升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实操能力。完善执法协调监督,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齐执法装备,强化内部监督与考核。

(四)创新普法模式,培育特色法治文化。推动普法精准化与数字化,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入村”、“适老化”普法等活动。大力拓展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普法阵地,创作生动易懂的普法产品。打造本土法治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本地历史文化、红色资源、产业特色,将其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深化民主法治示范创建,高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争取提档升级。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指导制定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壮大基层法治力量,持续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定期培训和动态管理。巩固“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服务效能。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打造本地特色调解工作室品牌,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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