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坪乡201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2-16 1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有关要求,我乡对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有关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乡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成立了由乡长张传斌任组长、副乡长谢少俊为副组长、办公室秘书肖运媛等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芷江侗族自治县门户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方便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查阅。

一年来,我乡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应急管理、统计数据、部门动态其他等子项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4年,我乡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所以不存在不予受理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处理情况,也没有依申请信息收费及费用减免的情况存在。

三、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我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外,其他信息都全部公开,没有部分公开的信息。2014年,我乡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意见或建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五、取得的成功经验

通过楠木坪乡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深受社会各界好评。2014年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2014年楠木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乡领导班子的实际,组建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二是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及形式,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负责人具体承办的分工负责制度,将工作职责直接分解到有关人员身上。

(二)及时公开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我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要求非涉密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交办公室发布,有效提高了楠木坪乡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泄密事件发生。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自查,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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