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卜田乡政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
罗卜田乡政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
罗卜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卓玲
(2023年12月)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各项要求和安排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取得良好的成绩。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
在乡政府中,规章制度建设一直是一个短板。作为法制建设第 一责任人,我深入了解本单位的业务和管理情况, 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前期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时发挥积极作用,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过程中,推动修订了一系列制度,包括干部职工手册、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为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了监督机制
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我认识到监督机制是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补充。因此,我积极参与本单位的监督机制建设,在监督方面提出建议,帮助相关部门补全监督机制。特别是在工作细节和流程上严格把控,确保制度落地有效执行。
三、深入认识和推进依法治国
法治推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入领会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提高了法治意识,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法律观念和素质。我们通过通过普法进校园、组织法制教育等形式,推动法治理念落地生根,大力推进全县的法治建设工作。
四、提高了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我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做到了身体力行、示范带动。同时,我也积极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包括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帮助干部职工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
五、积极响应上级要求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政府提出了各种要求,如强化行 政许可、推进政务公开等。我积极响应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 实际,做出积极贡献,在行政许可流程中增加了申请条件和程 序,以严格的审批标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加 强了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涉及公共资源的事项都经过严格的公示程序。
六、参与了社会公益事业
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该以身作则,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我积极参与了本地的法律援助、 青少年法制教育等公益。
以上是本人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相关情况履职报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积极参与和推进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的工作,持续推广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县人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