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芷江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市、县《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芷江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相结合,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推动全面脱贫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展示芷江新作为。
二、基本要求
认真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实现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的“四好”目标。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两委”换届的整个过程,体现在工作各个环节,确保换届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二是坚持“四个统一”。把村(社区)“两委”换届作为一个整体,在党委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配套建设。三是坚持规范操作。把依法依规操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推动工作环节不减少,执行操作程序不纰漏。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把上级要求部署和村(社区)实际结合起来,先易后难,“一村(社区)一策”,分类指导先进村(社区)、一般村(社区)、后进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重点村(社区)、难点村(社区)要先整治后换届。
三、职数结构和资格条件
(一)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把握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推荐选拔条件。牢固树立重实、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要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坏的人选为村(社区)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1.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
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5.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6.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
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
7.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本届任期内考核不称职、有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8.有截留挪用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9.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
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10.村(社区)在选举办法中应明确,“二推”不过半、班子成员在民主测评时优秀、合格等次低于50%的,以及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未超过到会党员、群众一半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凡出现上述情形人员当选,当选无效。如:班子成员在民主测评时优秀、合格等次低于50%的,以及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未超过到会党员、群众一半的;没有经过组织考察、资格审查和公示等。
实行村级班子成员任职回避,村(社区)“两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间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二)严格资格审查和考察。全面落实任职资格县级部门联审制度,镇党委对候选人初审,再报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和统战、政法、信访、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卫健、应急管理、税务、农业农村、经管等18家县直单位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三)村(社区)干部职数设置。根据上级规定,“人口1000至5000的村核定村干部4-5名”“社区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5-7名”,结合芷江镇实际,合心村、台上村共2个村核定职数4名;黄潭桥村、沙坪村、学坪村、沙溪村、周坪村、麻缨塘村、桥边村、高冲村、畅风坳村、王公坡村、蚂蝗塘村、桃花溪村、社塘坪村、下菜园村、白溪坪村、小溪村、洛家井村、中阳溪村、邓家坪村、窑湾塘村、大垅坪村、三里坪村、柳树坪村、曲溪垅村、塘家桥村、艾头坪村、垅口村、杨家村、两头田村、东门口村、七里桥村、四方园村、小河口村、五里牌村、蜈蚣坡村、沙湾村、么家坪社区、海峡路社区共36个村和2个社区核定职数5名;胡家头村、竹坪铺村共2个村核定职数6名(各包含1名大学生村务专干);人口5000以上的和平路社区、鼓楼社区、南街社区、东街社区、北街社区、黄甲街社区、迎宾路社区、飞虎路社区、凯旋路社区、学园社区、前街社区共11个社区核定职数7名。
(四)下大力气选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选拔,也可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务专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乡村教师中选拔,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出领导岗位或退休公职人员中选拔(此类人员不受提名年龄限制)。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选拔。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同时,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五)优化班子结构。优化村(社区)部年龄、学历结构,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提名和继续提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下同);其他新进“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在50周岁以下;每个村(社区)一般要选配一名30岁左右、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年龄,按照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统筹考虑,大力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社区“两委”新提名人选,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村“两委”人选要统筹考虑学历要求,确保整体学历层次得到提高。重视选拔女干部,确保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每个村(居)民委员会,有1名以上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12月21日前)
1.调查摸底。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充分发挥“四支队伍集村部”作用,深入调研分析,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尤其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社区),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2.准备人选。结合调查摸底,镇党委配合县委组织部,逐户听取党员群众对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的意见,认真分析研判,找准最佳人选,及早明确人事安排。要注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对看准的人要大胆使用,引导村(社区)党员、群众增进了解和认可。
3.谈心谈话。镇党政班子成员要与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4.集中整顿。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要“一村一策”进行整治。不整顿到位不换届。
5.离任审计。镇党委要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审计收尾工作,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财物清理审计结果要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未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的,暂缓启动换届工作。
6.民主测评。镇党委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民(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方式对现任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推荐的不是党员的村民(居民)代表不少于应到会的不是党员的村(居)代表的二分之一。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对班子的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班子成员的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班子成员在民主测评时优秀、合格等次低于50%的,以及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未超过到会党员、群众一半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部署启动(12月22日前)
1.制定方案。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芷江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要求、工作程序、职数结构、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等内容。对问题较多、选情复杂的村(社区),要“一村(社区)一策”制定工作预案。
2.成立机构。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重大问题报告、情况通报、巡回督导等工作制度。村(社区)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各项任务。向村(社区)派出驻村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指导组,注重分类指导,做到“一村(社区)一策”。
3.业务培训。对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宣传动员、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组织领导开展专门培训。重点培训本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驻村监督指导组人员,第一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等,讲清换届的政策要求、流程办法等,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
4.宣传动员。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在人口聚集区、交通要道布置宣传标语,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换届工作相关内容。注重宣传换届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主要任务,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政治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关心、支持、参与换届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尤其对外出党员,村(社区)党组织要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微信、QQ等将换届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回村(社区)参加选举。通过“四支队伍”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要求。
(三)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021年1月16日前)
1.上报请示(12月23日)。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镇党委汇报请示后,正式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办法和选举办法等。
2.任务分工(12月23日)。按照镇党委批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大会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文件、布置会场等工作任务。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加强检查督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与镇党委沟通情况。
4.确定参会人数(12月23日)。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应到党员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或家属意见基础上,经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5.制定民主推荐办法(12月24日)。镇党委按照县委制定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在此基础上,镇党委形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6.党员和群众推荐(12月25日)。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村(居)民代表和群众会议,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需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群众应有一定人数,推荐有效。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列入的,向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7.镇党委推荐(12月26日)。镇党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党员和群众测评推荐情况,召开党委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并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通报村(社区)党组织。
8.资格审查(12月31日前)。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任职资格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和统战、政法、信访、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卫健、应急管理、税务、农业农村、经管等18家县直单位进行资格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联审结果书面逐级反馈至村(社区)党组织。
9.组织考察(2020年12月31日-1月3日)。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同镇党委组织考察,人选情况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方案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逐级反馈至村(社区)党组织。同时,要根据推荐、联审、考察和研究情况,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思想工作。
10.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1月4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5天。
11.请示批复(1月10日)。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资格审查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
12.纪律承诺(1月10日)。镇党委与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同时,对未继续提名的上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也要提出遵守换届纪律要求。
13.起草报告(1月1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研究起草大会工作报告。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工作,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村(社区)配套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注重听取本村(社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村官、老干部、老党员、在职党员的意见,形成送审稿,报镇党委审定。
14.准备文件(1月1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选举办法等。
15.会议研究(1月11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下辖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会议,介绍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大会的其他事项。
16.下发通知(1月11日前)。村(社区)党组织提前向所有参加大会的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对外出的党员(代表),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本人。
17.布置会场(1月11日前)。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座区和座席可按各地的习惯,由左至右或由中间向两边依次排列,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纵向排成若干列。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以及必要的录音、扩音、录像、拍照设备,准备好国歌、国际歌、黑板等选举用品。
18.大会选举(1月12日-1月15日)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的,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基本程序如下。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
(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通过大会议程。
(4)村(社区)党组织上届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5)分组讨论,大会休会。党员分组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6)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7)大会复会。再次清点到会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由村(社区)党组织上届委员会指定负责同志或采取其他适当方式介绍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8)组织选举。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进行等额或差额选举。选举委员时,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书记、副书记时,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①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②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③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选举人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④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选举过程违反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或者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必须重新组织选举。
⑤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计票时要确认有效票、无效票。
(9)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10)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当选的委员,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11)通过大会工作报告。
(12)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言。
(13)奏国际歌,宣布大会结束。
19.报告批复选举结果(1月16日)。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及时作出批复。
(四)村(居)民委员会换届(1月31日前)
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全县统一选举日为1月25日-1月30日。
1.选举准备(12月21日—12月31日)
(1)推选村(居)民代表(12月21日)。村(居)民代表的推选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民代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村民义务,能够忠实代表村民意愿,具有一定的参事议事能力。村民代表按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每个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原则上,2000人以上的村不得少于60名代表,同时以不超过100名代表为宜,其中妇女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2)推选村(居)选举委员会(12月22日)。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成员一般为5至11人单数组成,其中应有妇女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居)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要依法按程序把组织安排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把组织放心、群众公认的党员骨干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提倡把优秀党员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主任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主持选举工作,再按推选得票顺序递补一名委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确定后,应上报芷江镇人民政府备案。
(3)培训选举骨干(12月23日)。组织培训本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驻村工作监督指导组人员,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村(居)民选举委员主任、副主任;驻村工作监督指导组负责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的培训。
(4)制定选举办法(12月24日-27日)。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县、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制定本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采取适当方式向村(居)民公布。选举办法内容包括:投票选举日期、选举方式、选民条件、选民登记方式、候选人条件、候选人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方式、委托投票规定、投票方式、投票站及流动票箱设置、选票样式、当选要求及换届纪律要求等。
2.选民登记 (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4日)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居民委员会选举,选民登记的对象是:
(1)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
(2)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
(3)户籍不在本社区,选派到社区工作,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社区工作者;
(4)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
驻村第一村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不参加所驻村的选民登记。因易地扶贫搬迁等原因搬离原建制村的村民,应区分3种情况参加选举:一是建制村整体搬离且继续存续的,仍然在本建制村参加选举。二是部分村民搬离的,原则上回原建制村参加选举。如果搬离时间较长,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可以参加居住地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是搬离的村民分片安置后,其户口已经迁出的,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在选举日的20日前,按村(居)民小组排列顺序,将选民名单张贴在本村(社区)显著位置予以公布(户籍不在本村(社区)经审查同意登记的选民要在名单中单列出来加以区别),若有必要,应多处张贴。对不予登记有选举权的村(居)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和已登记的村(居)民名单一并公示。
3.提名、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1月6日—1月19日)
(1)提名候选人(1月6日-9日)。候选人提名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发布提名办法。提名办法通常用“公告”。在组织提名时,引导村(居)民把拟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把拟实行交叉任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依法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2)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1月10日—13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情况、候选人条件和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会议审议后,报镇党委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初审,再由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和统战、政法、信访、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卫健、应急管理、税务、农业农村、经管等18家县直单位进行资格联审。
(3)确定正式候选人(1月14日—17日)。镇党委根据县级审查结果,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未经审查的提名候选人选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7日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
(4)集体谈话(1月18日-19日)。镇党委及时对正式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参与竞争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全面推行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即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需要签字的主要包括:选举公告、选举日选举程序、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情况报告单、其他内容等。
4.筹备选举大会(1月20日—1月24日)
(1)办理委托投票(1月22日前)。选民不能直接投票的,要以采用书信、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认可的形式,委托本村(居)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受委托不得超过五人,受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得接受委托。选举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予以公告,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
(2)介绍正式候选人(1月20日—24日)。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介绍内容一般应包括:①本人简历,家庭情况;②工作能力和本人特点;③竞选承诺;④遵纪守法,履行村民义务等情况。介绍形式主要有:口头介绍和书面介绍。
(3)公告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1月23日)。在选民登记前已公布了选举日,但在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向选民公布具体的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提倡在各村人口集中的地区设立固定投票站点,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每3-4村民小组设立一个投票站。
(4)确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1月23日—1月24日)。在选举日前应提前确定和培训总监票人和监票员、验证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代书员、选举秩序维护人员,这些人员的确定,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公布。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代书员。
(5)制作票箱及选票(1月20日—1月23日)。票箱分选举大会票箱、投票站票箱2种,前两种可稍大一些,后一种可小一些,每个票箱需要单独编号,张贴“第XX投票站”字样,整个票箱要不易破损,便于密封或加锁。
选票样式结合候选人提名和往届选票采用情况,根据村(社区)在选举办法中明确的样式进行印制。选票印制后必须加盖公章并签封,待选举日在选举大会或投票站上,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公开启封。
(6)选举会场布置(1月24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布置好投票会场或者投票站。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都应布置得庄严、俭朴。大会会场要设立主席台,主席台上方要悬挂“××村(社区)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大会”字样的会标;投票站要悬挂“第×投票站”的横标。会场和投票站两旁设立好发选票处、秘密写票处、代笔处和票箱。选举大会,应以村(居)民小组划分区域,选民应坐在本小组区域内,小组前方应设有“第××村(居)民小组”的标牌。
5.投票选举(1月25日—1月30日)
(1)宣布大会开始。选举大会前,选举工作人员都应佩戴工作人员标志上岗,履行各自的职责。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的规定,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 (以下简称选民)投票选举有效。居民委员会选举,有选举权的全体居民或户代表或居民小组代表(以下简称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投票人数包括中心会场投票、投票站投票、委托投票的人数。
(2)奏(唱)国歌。
(3)报告选举工作情况。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准备情况,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工作要求,宣布本届选民数、参选人数和正式候选人名单。
(4)正式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应在选举大会上向选民正式发表竞职演说。
(5)介绍选票和投票方法。主持人要详细介绍选票的式样,如何填写选票、如何投票。
(6)检查、密封票箱,设立投票站票箱。各票箱(包括各投票站票箱)在使用前,要在选举大会上由工作人员当众打开,检查是否空箱,经选民认可后当场密封并贴上封签。
(7)领取选票。选民领取选票的方式一般是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依次排队领取选票。领取选票,最重要的是要保证不重复发。发放选票,要有3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检验选民证或身份证、委托书或委托名单,并与选民登记名册核对,在选民证上作出领取选票的标志,把选票发放到选民手中。
(8)划票。在领取选票以后,应认真阅读选票,然后排队依次进入秘密写票处划票。
(9)投票。选民划票后应将选票亲手投入票箱内。不得采取收票的办法集中选票或将几个人的选票集中由一个人投入票箱。
(10)集中票箱。所有的票箱(包括选举大会会场使用的票箱、各投票站票箱)在投票结束后,应当集中在中心会场开箱。各投票站票箱从出发到中心会场的全过程必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跟随护送。
(11)开箱验票。不设分投票站的,在投票结束后即可开箱验票。设有分投票站的,选举必须等到所有票箱送回中心会场后才能开箱验票。开箱验票一定要保证安全性和公开性,既防止票箱被哄抢,又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选民代表在场监督。选举工作人员也要有两人以上同时开一票箱,严防秩序混乱,出现舞弊。开箱验票应逐个票箱进行,按每个票箱分片负责范围核对接受投票的选民名单数与开箱点验的票数是否相等。逐个验票后应立即宣布选票总数,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12)分检选票。唱票、计票前应整理分检出无效的选票。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名额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无法辨认或乱写乱画的,无效。对有争议的选票,工作人员应将选票交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严禁私自处理。
(13)唱票、计票。有效选票检出来后,各计票组由唱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逐张对选票进行唱票、计票。唱票人应高声读出每张选票所写的被选人姓名,计票人应在黑板上如实作出标记,监票人分别监督唱票人读出的姓名是否与计票人所写的相符。
(14)宣布选举结果。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收回选票数(包括有效票和无效票)过半票数的,始得当选。
经唱票、计票、监票人员核对、计算出得票数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公布选举结果时应公布全部候选人和其它得票人的姓名及得票数。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但是否当场宣布当选,应视是否有另选人而定,如另选人选票数过半,应当经镇(街道)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机构对选举全过程、另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再予宣布。
封存选票,填写选举报告单和统计表。
投票选举结束后,应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将全部选票包括有效和无效票整理后封存,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和选举情况报告单。
6.审查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2月5日前)。得票结果产生后,镇党委根据正式候选人行为监督情况、选举过程依法依规情况对选举结果进行审查,对正式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有违反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规定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以及选举程序不合法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以及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不符合正式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应当宣布整个选举结果或个别人当选无效。对当选的村居委会成员,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7.开展村(居)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村(居)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选举,根据团县委、县妇联制定的方案,镇团委、妇联具体组织实施。村(居)妇联换届选举按照村(居)妇代会和妇联有关要求进行组织实施,村(居)党组织做好具体业务指导。
(五) 后续工作
1.工作交接。镇党委在大会闭幕后7天内,组织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要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社区)“两委”把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的材料收集齐全,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
2.做好思想工作。对换届选举中转任的干部或落选退职人员,镇党委要帮助消除思想疑虑、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职离岗村(社区)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3.加强配套组织建设。统筹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议事会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共青团、妇联、民兵、计生协会等配套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人员架构,依法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村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选举,根据县、镇两级具体方案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5名,设主任1名;团支部委员3-5名,设书记1名;妇联执委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执委至少12名;计生专干、计生协会会长由妇联主席兼任,取消计生小组长,每个村民小组配备小组长1名。
四、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养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
(二)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围绕严肃换届纪律开展专题学;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镇党委要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
(三)严格规范竞职行为。选举前,村(社区)党组织应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可在选举日前统一组织候选人在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上公开职陈述,增加党员群众对选人的了解。竞职活动必须在有组织、有规范的条件下进行,不得私自开展,选举投票日停止竞职活动。
(四)强化监督问责。继续推行全程纪实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要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要强化纪律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决不姑息,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其本届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党委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745-6851026)和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反映贿选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加大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芷江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组,村要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注重发挥“四支队伍”的积极作用,督促镇包村干部、扶贫队长(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落实督促指导、组织协调、思想引导、沟通服务职责,对所联村、所驻村、所包村组织意图不能实现、出现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和市级及以上信访舆情的,要按责任大小追究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正面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换届工作的意义、政策、纪律和经验,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率,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特别是要把为什么举行换届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地告知党员群众。要严格宣传纪律,换届工作有关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须由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把关。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落实24小时盯网制,严防不实炒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注重风险防控。要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到突出位置,组织“四支队伍”共同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对重点群体、
重点村(社区)、重点环节深入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做好政治风险、疫情风险、纪律风险、稳定风险、舆情风险等各类风险的防范准备。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选举组织上充分考虑疫情变化影响和人员集聚风险,完善换届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可控。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要提前做好排查化解工作。要建立换届每周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镇村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附件:
1.芷江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芷江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3.芷江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联点镇领导、监督指导组安排表;
4.《芷江镇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表》;
5.《芷江镇 村(社区)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册》。
|
中共芷江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印发 |
附件1
芷江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小华
副 组 长:吴开群、史 明
成 员:史亚波、彭笑玲、刘国栋、龚叙匀、毛永生
黄 晖、梁 烨、刘启辉、周振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党建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开群同志担任,龚叙匀、毛永生、周振宇等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华东、杨竹林、滕婷、潘青梅、邱光林、尹周、邹学坤、杨东生、黄婧婕、丁红霞、谭诗海、邱荣峰、杨学洪、何桂芳、杨大春、杨佐槐、姚卉、宋继华等同志为成员。
附件2
芷江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人员设置及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为切实发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组和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1.办公室:
组 长:周振宇
成 员:滕 婷、褚乃杰、肖 阳
工作职责:周振宇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工作;滕婷负责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电话通知、会标制作、会议记录,开会照片拍摄收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文件印发;肖阳协助滕婷做好相关工作;褚乃杰具体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滕婷18942052355)
2.指导组:
组 长:杨小华
副组长:吴开群
成 员:具体见安排表
工作职责:对联系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对联系村(社区)换届工作程序、流程、操作办法进行审核把关;对有关政策性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对重点村和选情复杂村进行重点指导和督导;负责联系村(社区)资料的发放、收集、上报,以及照片拍摄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大:
组 长:史亚波
成 员:姚 卉
工作职责:史亚波负责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姚卉协助史亚波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史亚波13574586609)
4.换届风气督导组:
组 长:龚叙匀
副组长:黄婧婕
成 员:姜春兰、黄明坤、张 勋
工作职责:龚叙匀负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风气监督工作的总体协调;黄婧婕负责社区、艾头坪片区换届风气的监督;姜春兰负责竹坪铺片区换届风气的监督;黄明坤负责老芷江镇片区(包括小河口、四方园)换届风气的监督;张勋负责麻缨塘片区换届风气的监督;换届风气督导组成员负责换届选举的全程监督,及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换届期间关于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问题举报,发现问题及时向镇纪委报告,并且负责对所联系村(社区)基层党员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查核处理;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纪委:
组 长:龚叙匀
副组长:黄婧婕
成 员:姜春兰、黄明坤、张 勋
工作职责:龚叙匀负责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纪律进行学习宣传培训,牵头制定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纪律的工作方案;黄婧婕、姜春兰、黄明坤、张勋协助龚叙匀同志做好换届选举的督促检查工作;镇纪委负责换届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格换届选举纪律,保证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和顺利推进,同时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龚叙匀15874511616)
6.党建工作站:
组 长:毛永生
成 员:潘青梅、彭 慧、胡龄芳、唐 旭、王 婷、
麻小菊、丁 琪、艾菁葉
工作职责:毛永生负责牵头抓总,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统筹协调换届选举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换届选举的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指导作用,抓好对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做好与县委相关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潘青梅负责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上报县委组织部下发的调度表等,协助毛永生同志做好相关工作;彭慧负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照片、相关表格、请示等资料的审核、收集工作,协助毛永生同志做好相关工作;胡龄芳负责调度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和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协助党建工作站做好其他工作;唐旭负责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党建办日常工作,以及协助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王婷协助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相关工作;麻小菊、丁琪、艾菁葉协助党建工作站做好片区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潘青梅15526165731)
7.考察组:
组 长:杨小华
常务副组长:吴开群、史 明
副 组 长:史亚波、彭笑玲、刘国栋、龚叙匀、
毛永生、黄 晖、梁 烨、刘启辉、
周振宇
成 员:见考察组分工表
主要职责:毛永生负责制定考察方案,收集考察相关资料;考察组成员负责按照考察方案、分组到各村(社区)进行考察,并按时上报相关考察资料、照片等;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毛永生13874464203)
8.资格审查组:
组 长:吴开群
副组长:史亚波、龚叙匀、毛永生、宋继华、刘国栋、
周振宇
成 员:邱光林、姚 卉、黄婧婕、潘青梅、杨佐槐、
谭岩保、邱光林、张 敏、杨竹林、尹 周、
张华东、杨学洪、邹学坤、杨东生、何桂芳、
杨达春
主要职责:人大(史亚波)、纪检(龚叙匀)、党建(潘青梅)、派出所(宋继华)、民政(杨竹林)、司法(杨佐槐)、财政(谭岩保)、社会事务办公室(杨竹林)、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张华东)、自然资源(杨学洪)、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邹学坤)等部门负责对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联合资格审查,从一开始就把不合格的人挡在门外。同时,配合县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卫健等部门进行复审;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唐旭18075916761)
9.宣传组:
组 长:史亚波
成 员:邱荣峰、姚 卉、向丽华
工作职责:史亚波负责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宣传工作总协调,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政策法规、纪律宣传,根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各阶段的任务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邱荣峰负责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工作牌、换届领导小组和换届风气领导小组办公室门牌,以及印制换届公告、换届纪律等资料,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网络等形式,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宣传,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选举观念,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内容由龚叙匀、毛永生与相关部门对接并审定;向丽华按照财经纪律负责宣传工作所需物资提供保障;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邱荣峰18797552161)
10.综治信访安全维稳组:
组 长:刘国栋
副组长:张华东、宋继华
成 员:阙 磊、杨佐槐、罗宗兵、邓开华、罗 权、
龙治金及全体驻村(社区)联户干部
工作职责:刘国栋负责换届过程中的农村治安、综治、信访、安全生产工作总协调;张华东协助刘国栋开展日常工作;阙磊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杨佐槐负责司法调解,参与指导村(社区)司法调解工作;罗宗兵负责信访情况信息汇总,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好信访接待工作;邓开华负责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罗权、龙治金负责排查化解可能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矛盾纠纷,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对重点人员尤其是企图借选举滋事人员的调查摸底及管控工作;宋继华负责从重从快处置黑恶势力、宗族、宗派势力等操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等非法行为,维护换届秩序;驻村(社区)联户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社区)、本组、本网格、矛盾纠纷、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的调处;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张华东13973094708)
11.疫情防控组
组 长:黄 晖
副组长:谭诗海、何桂芳
成 员:黄冬英、杨顺芳、王一帆、向倩倩
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换届选举期间疫情监控、医疗物资供应及医疗应急救援工作。
12.社会事务办公室:
组 长:史亚波
副组长:杨竹林
成 员:向倩倩、姚 卉、李 冉、江贤明、杨俊文、
龙序林、谭诗海、曹登旦、蒲小春、杨顺芳、
黄冬英
工作职责:史亚波负责全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总协调;杨竹林负责全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具体工作落实,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模版,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谋划、督办指导和统筹实施,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换届选举工作动态,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换届法律法规和政策流程解答;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承担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镇抓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议事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着力健全村(社区)治理体体系;谭诗海负责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计生相关工作总协调和相关工作落实,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蒲小春、杨顺芳、黄冬英依法从严查处联系村(社区)涉及“两委”现任干部和候选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信访案件,做好联系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工作,协助审核联系村提名候选人相关情况;社会事务办公室其他成员协助杨竹林开展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杨竹林18707456463)
13.经管:
组 长:吴开群
副组长:周振宇、丁红霞
成 员:龙国珍、龙 林、张秀君、罗文财、李昌铁
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村级财务清查审计工作,并加强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丁红霞13974544708)
14.财政:
组 长:周振宇
副组长:谭岩保
成 员:杨 广、罗宗岩、肖奇花、周 琼、邓霄旻、
向丽华、龙林斌、罗中海、刘芷倩、张吉福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参与指导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落实换届选举必要的工作经费;负责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落实;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谭岩保18974595327)
15.团委:
组 长:毛永生
副组长:肖 阳、胡龄芳
工作职责:毛永生负责制定村(社区)共青团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加强具体业务指导;教育引导村级团组织积极参与并协助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鼓励引导农村青年参与换届选举,通过依法选举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加强青年村干部的培训和教育管理;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胡龄芳 13237456520)
16.镇妇联:
组 长:龚叙匀
副组长:黄婧婕、滕 婷
成 员:妇联其他执委会委员
工作职责:龚叙匀负责制定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方案,指导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营造农村妇女参选的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和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选举活动,推动符合条件的村妇联主任依法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时掌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妇女参选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黄婧婕、滕婷协助龚叙匀做好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人:黄婧婕 15807452222)
附件3
芷江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联点镇领导、监督指导组安排表
|
序号 |
村(社区) |
联点领导 |
监督指导组组长 |
监督指导组成员 |
|
1 |
学园社区 |
刘国栋 |
补配荣 |
尹显伟、郑跃梅 |
|
2 |
鼓楼社区 |
吴开群 |
李培亮 |
雷建光、刘复秀 |
|
3 |
凯旋路社区 |
史亚波 |
杨启发 |
丁仁明、张裕苓 |
|
4 |
和平路社区 |
彭笑玲 |
唐成林 |
王相桦、刘芷倩 |
|
5 |
黄甲街社区 |
史 明 |
张吉福 |
杨顺芳、黄婧婕 |
|
6 |
前街社区 |
黄 晖 |
刘 元 |
罗宗岩、王 婷 |
|
7 |
么家坪社区 |
刘启辉 |
龙林斌 |
舒文新、易建光 |
|
8 |
南街社区 |
周振宇 |
邓长征 |
谭书生、姚 卉 |
|
9 |
飞虎路社区 |
龚叙匀 |
杨伦海 |
郑复珍、肖 阳 |
|
10 |
北街社区 |
毛永生 |
杨敏建 |
杨儒兴、麻小菊 |
|
11 |
东街社区 |
史 明 |
杨明福 |
谭 叶、丁 琪 |
|
12 |
迎宾路社区 |
梁 烨 |
粟博亮 |
黄冬英、王一帆 |
|
13 |
海峡路社区 |
邱光林 |
丁仁明 |
尹 周、褚乃杰 |
|
14 |
塘家桥村 |
周振宇 |
黄小刚 |
曹冬平、马朝武 |
|
15 |
艾头坪村 |
周振宇 |
王学国 |
舒丽红、贺 军 |
|
16 |
垅口村 |
龚叙匀 |
沈 凯 |
余岩清、周 琼 |
|
17 |
胡家头村 |
史 明 |
冯大春 |
罗文财、粟玉琳 |
|
18 |
两头田村 |
周振宇 |
成 华 |
吴英双、杨振华 |
|
19 |
杨家村 |
周振宇 |
向国军 |
杨元珍、曹松清 |
|
20 |
麻缨塘村 |
龚叙匀 |
张圣军 |
张儒菊、邱敬明 |
|
21 |
白溪坪村 |
龚叙匀 |
毛瑞平 |
张 耀、李芷璇 |
|
22 |
沙坪村 |
彭笑玲 |
李泽元 |
滕树友、蒋文新 |
|
23 |
沙溪村 |
史亚波 |
杨世益 |
龚志和、李全林 |
|
24 |
桥边村 |
史亚波 |
钟明远 |
李湘华、龙秀元 |
|
25 |
高冲村 |
吴开群 |
莫朝辉 |
王亚平、彭宏辉 |
|
26 |
台上村 |
刘国栋 |
丁红霞 |
龙国珍、张秀君 |
|
27 |
周坪村 |
彭笑玲 |
田达银 |
杨东生、唐双良 |
|
28 |
黄潭桥村 |
史亚波 |
李仕斌 |
李元芳、蒋 艳 |
|
29 |
王公坡村 |
彭笑玲 |
江贤明 |
符 明、黄明坤 |
|
30 |
学坪村 |
史亚波 |
李凡清 |
吴 文、蒲小春 |
|
31 |
畅风坳村 |
毛永生 |
郑 辉 |
周建国、杨碧英 |
|
32 |
蚂蝗塘村 |
毛永生 |
彭继栋 |
唐海华、王志荣 |
|
33 |
五里牌村 |
刘启辉 |
张传政 |
杨 斌、郑德生 |
|
34 |
竹坪铺村 |
黄 晖 |
李培雪 |
陈小红、黄 玮 |
|
35 |
蜈蚣坡村 |
刘启辉 |
彭宏福 |
邱光林、滕 勇 |
|
36 |
沙湾村 |
刘启辉 |
刘张华 |
龙小平、毛浩文 |
|
37 |
七里桥村 |
史 明 |
向丽华 |
杨 广、肖奇花 |
|
38 |
三里坪村 |
梁 烨 |
曹 凤 |
杨俊文、何桂芳 |
|
39 |
东门口村 |
彭笑玲 |
邱荣峰 |
邹学坤、阙 磊 |
|
40 |
大垅坪村 |
刘国栋 |
杨佐银 |
张美芬、曹传武 |
|
41 |
柳树坪村 |
梁 烨 |
张华东 |
龙治金、杨彩云 |
|
42 |
窑湾塘村 |
黄 晖 |
谭岩保 |
滕 婷、朱代军 |
|
43 |
曲溪垅村 |
刘国栋 |
杨竹林 |
许治安、鄢芷慧 |
|
44 |
四方园村 |
梁 烨 |
宋爱军 |
李林山、王开菊 |
|
45 |
小河口村 |
黄 晖 |
李海峰 |
龙建霞、杨元平 |
|
46 |
下菜园村 |
史 明 |
曹登旦 |
陈习文、张 敏 |
|
47 |
合心村 |
刘启辉 |
李小平 |
张溆平、王铁光 |
|
48 |
社塘坪村 |
刘国栋 |
邓开华 |
罗宗兵、罗 权 |
|
49 |
桃花溪村 |
杨小华 |
王志强 |
李云燕、艾菁葉 |
|
50 |
邓家坪村 |
刘启辉 |
李复然 |
彭 清、刘海荣 |
|
51 |
洛家井村 |
黄 晖 |
杨学洪 |
毛瑞斌、向昌武 |
|
52 |
小溪村 |
毛永生 |
潘青梅 |
彭 慧、胡龄芳 |
|
53 |
中阳溪村 |
梁 烨 |
谭诗海 |
唐 旭、向倩倩 |
附件4
乡(镇)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文化程度 |
入党时间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连选 |
民主测评结果 |
党员和群众推荐 |
|||||||||||||
|
总票数 |
优秀票 |
合格票 |
占比 |
总票数 |
推荐票数 |
占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签字: 乡镇党政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纪委监委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乡镇党建办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党建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经济发展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社会事务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司法所盖章: 年 月 日 |
|||||||||||||||
|
经办人签字: 县委组织部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纪委监委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委政法委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委统战部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人民法院盖章: 年 月 日 |
|
经办人签字: 县人民检察院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司法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公安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信访局盖章: 年 月 日 |
注:凡是存在违反“十不选”情形的,乡镇各部门、县直相关单位都要如实签署意见,并注明不能作为候选人。
|
经办人签字: 县税务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卫健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自然资源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应急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盖章: 年 月 日 |
|
经办人签字: 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住建局盖章: 年 月 日 |
|
|
注:凡是存在违反“十不选”情形的,乡镇各部门、县直相关单位都要如实签署意见,并注明不能作为候选人。
乡(镇)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文化程度 |
入党时间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连选 |
民主测评结果 |
|||||||||||||||
|
总票数 |
优秀票 |
合格票 |
占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签字: 乡镇党政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纪委监委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乡镇党建办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党建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经济发展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社会事务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乡镇司法所盖章: 年 月 日 |
||||||||||||||||
|
经办人签字: 县委组织部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纪委监委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委政法委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委统战部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人民法院盖章: 年 月 日 |
|
|||||||||||||||||||
|
经办人签字: 县人民检察院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司法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公安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信访局盖章: 年 月 日 |
|
|||||||||||||||||||
注:凡是存在违反“十不选”情形的,乡镇各部门、县直相关单位都要如实签署意见,并注明不能作为候选人。
|
经办人签字: 县税务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卫健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自然资源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应急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盖章: 年 月 日 |
|
经办人签字: 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县住建局盖章: 年 月 日 |
|
|
注:凡是存在违反“十不选”情形的,乡镇各部门、县直相关单位都要如实签署意见,并注明不能作为候选人。
附件5
村(社区)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册
村(社区)党组织签章: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不能到会原因 |
本人或家属签字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不能到会原因指属“五类人”中的哪种情况,并写明具体情况。(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此点可写为:外出什么地方务工经商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