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数据条例》出台 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9-29 16:27




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数据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数据条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有何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欧阳恩山表示,《湖南省数据条例》今天已经审议通过,这是我省数据事业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数字经济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条例》的出台意义深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据发展与安全,将数据列为新型生产要素和基础性战略资源。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政策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湖南省数据条例》,就是要通过地方立法积极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将中央的宏观政策转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法律制度,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贡献“湖南智慧”和“湖南方案”。

第二,出台《条例》是破解我省数据治理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省在工业制造、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普惠金融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规模布局、数据交易快速增长,先后获批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和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但同时,也还存在数据权益缺乏法规支撑、数据资源分散、流通交易不规范、数据产业不强、数据创新应用不够等问题。《条例》的出台,正是紧扣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这条主线,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痛点堵点难点,致力于构建清晰的数据权益规则、畅通的数据共享机制、规范的数据流通环境、可靠的数据安全屏障,从根本上破解制约数据价值释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目标。

第三,出台《条例》是赋能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湖南正在加快数字湖南建设,奋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数据要素对于推动产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效能、改善社会民生具有乘数效应。《条例》的制定,目的是将我省丰富的数据资源潜力,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新动能。通过促进数据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中的深度融合应用,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时,《条例》将助力提升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湘易办”“湘办通”等政务服务平台深化应用,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全面落实“数据强省、数惠三湘”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总之,《湖南省数据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数据治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配套实施工作,让数据要素活力充分迸发,更好赋能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数据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湖南省数据条例》聚焦哪些重点内容进行制度设计?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戴少一表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条例》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规范与促进、管理与安全并重,致力于实现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对数据权益保护、资源管理、流通利用、产业发展、安全管理等内容予以规范,为推动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数据强省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数据权益保护。为落实中央“数据二十条”有关数据“三权”的规定,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数据持有、使用、经营等数据权益,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收益的原则和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要求对数据财产性权益进行约定和分配;注重加强对个人信息数据权益的保护,明确个人信息处理安全保障义务;明确统筹建设全省数据产权登记体系,鼓励依法登记数据权益。

二是规范数据资源管理。针对公共数据应汇尽汇难、数据资源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明确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建设和管理省公共数据资源平台供全省使用;对公共数据采集、资源登记、质量标准管控等内容予以规范;明确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数据分类分级以及数据质量管控等。

三是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利用。聚焦破解“数据烟囱”“数据孤岛”难题,构建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对政务数据共享、汇聚和回流等作出规范;聚焦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明确开放的权责和范围,建立开放需求受理反馈机制;聚焦培育公平、开放、有序、诚信的数据要素市场,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对数据交易活动、数据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数据价格形成机制、数据资产管理等内容予以规范。

四是推动数据产业与应用。大力推动数据要素与地方产业深度融合,要求制定数据产业扶持政策,优化数据产业布局,支持建设数据产业聚集区、培育产业主体;加强技术创新,支持建设数据领域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促进数字技术创新与数据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应用;支持数据标注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数据应用,加强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融合,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建设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行业性数据集,推动产业链数据互联互通。

五是筑牢数据安全发展底线。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制度要求,实行数据安全责任制;明确数据安全统筹协调及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数据处理者等主体的安全责任。

当前,湖南先后获批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面临激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的现实问题。通过推动条例落实,省数据局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让数据要素“活”起来、“动”起来?

省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述东表示,让各方积极参与并投身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当中来,本身就是《条例》的立法目的之一。《条例》在围绕激发各方活力特别是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方面,重点就构建明晰的数据权益保护和可预期的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综合考量。

在权益保护方面。《条例》落实落细了“数据二十条”关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制度创新,通过明确数据的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解决数据要素涉及多方权益、难以简单界定“归谁所有”的难题,让数据权益“有法可依”“分类施策”。比如,《条例》明确了数据处理者对合法取得的数据有自主管控的持有权益;对合法持有的数据有开发利用的使用权权益;对合法持有的数据及加工形成的产品、服务(含衍生数据)有相应的经营权益。对这些权益予以明确保护,有利于让各方参与主体有明确的预期、恒久的信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要求,加快出台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搭建全省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以长株潭都市圈为重点推进登记试点,让市场主体的数据权益实现“有证可查”。

收益分配方面。我们将按照《条例》规定的“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加快构建数据收益分配机制,明确数据价值链上各环节各主体的收益归属,让各方参与主体敢投入、敢进场。比如,对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收益,《条例》明确,应当优先反哺数据治理、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创新等等,力促实现良性循环,真正让数据连接“千山万水”,赋能“千行百业”,惠及“千家万户”。


《湖南省数据条例》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开发利用方面有何亮点?在保障数据安全方面,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省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述东表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闭环的重要牵引。

制定《条例》的目的之一,就是打破公共数据从“资源”到“要素”转化的制度性堵点卡点,构建“聚、通、用”数据价值化闭环体系,实现公共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利用。

 《条例》在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制度安排上主要有四方面亮点。亮点一,整合平台破壁垒。《条例》明确省公共数据资源平台由省级数据管理部门统筹建设,供全省使用,市县和财政资金保障运行的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原则上不得新建公共数据资源平台,已建的应当做好对接并同步数据目录等。这一刚性规定将有效破解“条块分割”痛点,实现数据汇聚融通,从根源上破解“数据孤岛”。亮点二,健全机制促流通。通过统一目录管理摸清数据家底,确保来源、权属清晰可查;以清单管理推动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回流,破解“有去无回”;明确公共数据开放机制,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让数据“亮出来”“跑起来”,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亮点三,明确收益增动力。条例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行了规范,并明确要制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分配管理办法,明确了收益优先支持的方向,形成开发、增值、反哺产业的良性生态。亮点四,严控管理提质量。条例明确省数据主管部门制定公共数据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追溯纠错机制,明确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应对本单位公共数据实行全流程质量管控,加强数据源头和系统治理,破除“质量无人管、问题无人担”的弊端。

  此外,《条例》通过“责任+管理+技术”三把安全锁,保障数据高质量的发展。一是责任闭环。明确省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网信、公安、数据等部门以及数据处理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等相关安全责任,构建起  “权责清晰、各司其职”  的数据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分级管理。针对公共数据,制定分类分级规则,编制重点数据目录,加强重要数据保护;针对个人数据,规范个人信息处理,保障个人查询、删除等权益。三是技术保障。要求数据处理者落实加密、备份等措施,鼓励研发安全技术,培育保险、托管等服务,以科技筑牢安全防线。


  湖南拥有国家超算长沙中心、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等  “国字号”平台,数据产业正值关键起步阶段。省数据局将如何抓住条例实施契机,出台哪些配套政策与举措,从产业培育、创新激励等方面壮大湖南数据产业,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走深走实?

省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述东表示,数据产业这块“蛋糕”很新很大,前景广阔。从全国来看,2024年数据企业已超过40万家,数据产业规模近6万亿元,发展势头强劲。湖南不但拥有海量的数据资源,丰富的应用场景,雄厚的智能计算基础,还手握着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长沙国家数据标注基地等“国字号”平台,《条例》的实施,将为我省数据产业发展和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法治遵循。我们将以《条例》实施为抓手,综合施策,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

一方面,我们将持续激活数据产业集聚区创建这个“强引擎”。湖南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省级数据产业集聚区创建,已经布局了首批13个省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据初步统计,到2028年,全省13个数据产业集聚区的数据企业将超过3000家,营收将超过3000亿元,将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下一步,我们将紧扣《条例》中区域协同与产业布局的要求,加强与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协同联动,持续完善省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争创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推动全省数据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协同化方向发展。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发展数据标注产业。重点以长沙国家数据标注基地为核心,深化其“1个综合标注基地+7个行业标注基地”布局,辐射带动长株潭乃至全省形成视频文创、医疗健康、工业制造等多个特色标注产业集群。

  另一方面,将用好“政策+标准+人才+资金”叠加这个“助推器”。我们将对照《条例》要求,细化配套实施措施,研究制定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聚焦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数据产业,加快数据采集、质量评估、交易流通等地方标准制定,完善数据领域人才培育与评价办法,健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机制,形成“产业扶持+标准规范+人才保障”的政策闭环。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数据产业发展,打造数字经济竞争新优势。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项配套举措与《条例》要求深度衔接,将法治优势切实转化为产业发展实效,让数据产业成为湖南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扫码查看《湖南省数据条例》

打印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