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1-25 08:26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作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 〔2019〕60号)等文件精神,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人员分工。针对新人上岗实行个别补课工作措施,定岗定责;认真梳理信息,实行甄别信息、编制目录,全文发布工作制;规范内部流程,实行拟文股室、办公室和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健全公开形式,网上实行审核、核实、日志“三审制”;明确公开责任,实行投诉处理、信息反馈、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重大决定紧急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推进实施政府信息报备制度;拓展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及时总结实际操作工作经验;严格按照上级各项制度规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夯实基础性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引等资料,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加顺畅。2021年,县人民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共办结30件(含去年结转2件),未办结1件:直接纠错(撤销)13件,确认违法案件3件,维持案件9件,终止案件(自愿撤回)5件。2021年,涉及县人民政府的诉讼案件8件(一审),其中,经行政复议后起诉的共同应诉案件6件(一审),行政复议后单独应诉1件(一审),以县政府为单独被告的诉讼案件1件(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撤诉1件,撤销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普遍薄弱

当前,我县行政机关面临着复议和应诉案件数量激增的问题,但由于队伍建设不到位、保障措施不过硬,导致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动困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开展。

2、复议和应诉工作中还存在职责不清现象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认为一旦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就不是原承办机构的事情,应该由复议机关来全面承办,而复议机关往往不了解案件前期办理情况,证据材料搜集相对比较困难,尤其是行政机关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县人民政府单独应诉的案件。二是经行政复议后共同应诉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认为应诉工作是政府和复议机构的事,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心不强。

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较低

县级负责人由于忙于日常政务,参加会议等,出庭应诉率低,县直部门和乡镇一般有副职负责人出庭

(二)改进的情况

1、重点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和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9号)的要求,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各部门出庭应诉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定期进行通报。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提升。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队伍建设,继续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复议队伍人员的业务能力。二加强责任监管,做到每一件案子,分管领导参与审理并监督、签字。对疑难案件经常向市局进行汇报,请教学习。三加强队伍建设,建议尽快招录年轻的工作人员充实人员力量,实现老带青。在充实岗位人员力量的同时逐渐修订完善各项法制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县直单位和乡镇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和复议应诉人员进行复议和应诉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我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并将法制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贯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 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相关程序制度。强化公开透明办事情况,根据工作部署建立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制度,确保信息严格报批、审核、发布、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均形成规范。

(二)完善网上信息、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披露。对应当为群众所知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披露;对于政府办事规则和流程,在网上予以明确告知,使办事流程更加清晰易懂,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避免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而产生的矛盾。

(三)理顺人员分工,强化岗位职责,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对新人实行了个别补课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和流程,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打印 来源:芷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