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16 10:12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芷江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有关要求,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努力提升公开质量,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承办人和工作职责。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主要包括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内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呈逐年增长态势。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各类政府信息办理规范、程序,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建立司法行政信息通报制度。凡是涉及社会群众切身利益、需要人民群众广泛知悉的司法行政政务信息,通过网站、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告知群众,透明行政,以便监督。202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件数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在全方位进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以老百姓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民生问题为重点,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完成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评估和审查。2024年未发现重大问题。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根据《条例》精神,我局将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监督方式及程序等相关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门信息量有限,信息报送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应当加强及时性、细化性。

(二)改进措施:一要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继续组织专人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进一步提升电子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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