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1-27 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依照相关规定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强化措施,借助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2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法治芷江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普法宣传、行政复议与应诉等等工作重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融入司法行政核心业务,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平台,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县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务法治环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局网站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文件14条、规划计划5条、财政信息4条、机构信息7条,人事信息4条、矫务监督与公开12条以及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司法行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布,开设的各项栏目促进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要求发布和解读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的对接和维护、信息的审核和上传,利用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和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估,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理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为广大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便捷有效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较为单一,仅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运营尚未启动,线下宣传手册、公告栏等公开形式的运用效率不高,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时效性有待增强,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力量较为薄弱,信息公开工作基本都由相关人员兼任,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要求、依申请公开实操规范掌握不够熟练,网站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发布量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的理念,增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最新政务信息。进一步梳理本局政府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多元化,从形象化、文字通俗化等方面,推动政策解读、政务动态更“接地气”,增强公开亲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专项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

打印 来源:芷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