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17 11:43

一、总体情况

新店坪镇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政府产生的政务信息。2024年,新店坪镇在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到因依申请公开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坚持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全面贯彻“三审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开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发布信息经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确定符合发布要求后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平台建设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依托“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新店坪镇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chnzj.gov.cn/chnzj/c103462/jgznList.shtml)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紧盯社会关注关切,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镇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重点强化对重大民生信息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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