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楠木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1-08 15:0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公开数量与范围:本年度,我们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泛覆盖政策法规、人事、财政、重大民生等信息重点领域,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动态与决策部署。

2. 公开渠道与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芷江融媒体、政府公示栏等多种渠道,构建多元化信息公开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镇未收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 信息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严格的信息审核流程,明确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即由信息发布部门初审、业务主管部门复审、办公室终审,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无涉密信息。

2. 信息动态更新: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于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保证信息公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整合政务新媒体资源,加强公开内容管理,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频率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社会监督与评议: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在线投诉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举报。

3. 培训与宣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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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公开时效性把控欠佳

在日常工作中,部分政务信息的公开存在滞后现象。例如,一些涉及民生补贴发放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未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导致群众无法及时了解自身权益相关信息,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二)与群众互动交流效果不理想

虽然设置了信息公开互动交流渠道,如在线咨询等,但与群众的互动效果不尽如人意。一方面,对群众通过这些渠道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回复不够及时,部分意见和建议在提出后长时间未得到回应,让群众感觉自己的诉求未受到重视。另一方面,回复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质性,多是泛泛而谈,没有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例如,群众咨询关于农村医保报销流程的问题,回复仅简单提及按相关规定办理,未详细说明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群众仍不清楚如何操作。

改进情况:

(一)强化时效性管理

建立信息台账制度:对各类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明确公开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例如,对于民生补贴发放信息,在补贴发放计划确定后,立即将发放时间、公开时间等信息记录在台账中,并提醒相关责任人按时公开。

(二)提升互动交流效果

  1. 优化互动渠道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意见箱、在线咨询等互动交流渠道,确保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收集和整理。建立互动交流反馈台账,对群众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问题内容、提出时间、处理情况等。

  2. 提高回复质量和效率:制定回复标准模板和规范用语,要求回复内容具体、明确有针对性,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一般性问题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复杂问题在 7 个工作日内回复并说明处理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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