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芷退役军人组〔2020〕2号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3-24 17:21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芷退役军人组〔2020〕2号


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及驻芷各单位:

现将《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3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优秀

拥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领作用,经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芷江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评选表彰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激励全县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为推进 “一个中心、四个芷江”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主办单位

此次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主办,县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办。

三、活动内容

(一)评选“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10名)

评选范围:居住、工作、生活在芷江县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

评选条件:(1)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在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退役后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不忘初心,保持本色,听从组织安排,服从工作需要,顾全大局,无私奉献。(3)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耐劳,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在当地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拥护和赞扬。(4)退役后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在返乡创业、扶贫攻坚、社会治理和社会公益等方面中发挥模范作用。(5)近三年无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越级信访记录。(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评选“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拥军人物”(5名)

评选范围:居住、工作、生活在芷江县的中国公民。

评选条件:(1)热爱人民军队,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2)主动担当拥军优属社会责任,热情为部队官兵服务、为军人家庭排忧解难。(3)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军民矛盾和纠纷。(4)积极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担当作为、成绩显著、榜样作用明显。(5)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真诚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6)近三年无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7)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此次评选活动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本人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名,并按相关要求提交个人资料。组织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深入挖掘我县一批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先进典型。

(一)宣传发动(3月31日前)

制定下发评选活动方案,在我县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军属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扩大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推荐上报(4月1日- 4月30日)

各乡(镇)、县直机关及驻芷单位、驻芷部队采取自下而上、优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办法,认真做好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遴选及推荐上报工作(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已获得湖南省模范退役军人荣誉和怀化市优秀退役军人及怀化市优秀拥军人物荣誉的不参加此次评选。各乡镇各部门推荐对象要征求公安部门和卫健部门意见,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企业单位负责人应当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经研究后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

(三)确定正式候选人(5月1日- 5月20日)

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会讨论,从各乡镇、县直机关及驻芷单位、驻芷部队推荐上报的40名退役军人、25名拥军人物中确定网上投票正式候选人,其中优秀退役军人正式候选人20名、优秀拥军人物正式候选人10名。

(四)网上投票(5月21日- 6月30日)

开展网络投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投票规则:1.登录掌上芷江首页头条“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候选人评选活动”,点击进入后,按照相关投票规则进行操作。2.每个IP每天限30次,用户一天仅能对同一候选人投一票。3.点击照片阅读候选人情况介绍。

(五)综合评定(7月1日- 7月10日)

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联合评定小组,并邀请3名县人大代表、3名县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评定监督。根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正式候选人情况及网络投票情况,确定评选拟表彰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其中联合评定小组打分占70%权重,网络投票占30%权重。经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最终表彰对象15名(其中优秀退役军人奖10名、优秀拥军人物奖5名),通过芷江电视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受表彰的优秀退役军人和优秀拥军人物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展播,并拍摄成宣传片。

(六)表彰大会(7月下旬)

八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届时对获奖的10名优秀退役军人、5名优秀拥军人物进行表彰,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并邀请县领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以及各乡镇、县直机关及驻芷单位、驻芷部队主要负责人和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举办这次评选表彰活动,是我县今年退役军人工作以及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群众路线,组织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宣传工作,对辖区内“优秀”人物全面摸底,优中选优,确保评选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标准条件,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突出评选对象的“优秀”。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工作一线,拓展遴选视野,扩大表彰覆盖面。

(三)公开透明,按时上报。评选推荐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各乡(镇)、县直机关及驻芷单位、驻芷部队为单位,统一上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评选审批表(审批表主要事迹500字左右)、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公示情况以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情况。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三份,与评选审批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一起于4月30日前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江兴培,6839956,13974527190;杨婷:15874520800)

附件:

1.芷江侗族自治县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审批表

3.202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拥军人物”审批表

4.202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推荐人选公示表

5.202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推荐人选审查表

附件1

芷江侗族自治县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优秀退役军人

优秀拥军人物

公坪镇

1

1

牛牯坪乡

1

1

罗旧镇

2

1

岩桥镇

2

1

水宽乡

1

1

土桥镇

3

1

大树坳乡

1

1

新店坪镇

3

1

梨溪口乡

1

1

洞下场乡

1

1

碧涌镇

3

1

冷水溪乡

2

1

禾梨坳乡

1

1

楠木坪镇

2

1

罗卜田乡

1

1

晓坪乡

1

1

三道坑镇

2

1

芷江镇

6

2

县直机关及驻芷单位

6

4

驻芷部队

/

2

合  计

40

25

附件2

202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

审  批  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照片

(近期2寸正面

半身免冠蓝底

彩色电子照片)

民 族

籍 贯

政 治

面 貌

退 役

身 份

入 伍

时 间

退 役

时 间

现工作

单位及职  务

身份证号  码

个人

简历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退役身份”栏:选填计划安置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等;

2.“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栏:推荐对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固定工作人员的,填写其具体工作或者生活来源;

3.“主要事迹”栏:填写推荐对象500字简要事迹,2000字详细材料另附;

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推荐对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固定工作人员的,由其户籍所在地基层党支部推荐并盖章。

5.县直机关及驻芷单位、驻芷部队填写推荐意见后直接交联合评定小组评定。

附件3

202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拥军人物”

审   批  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现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身份证号  码

个人

简历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单位及职务”栏:表彰对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固定工作人员的,填写其具体工作或者生活来源;

2.“主要事迹”栏:填写推荐对象500字简要事迹,2000字详细材料另附;

3.“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推荐对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固定工作人员的,由其户籍所在地基层党支部推荐并盖章。

4.县直机关及驻芷单位、驻芷部队填写推荐意见后直接交联合评定小组评定。


附件4

202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推荐人选公示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推荐表彰类别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推荐人选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受理举报单位:

举  报 电 话:

                                                                                    (单位名称)

                                                                                     2020年  月  日

附件5

202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推荐人选审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推荐表彰类别

组织部门意见

纪委监委意见

公安部门意见

人社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金融部门意见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税务部门意见

卫健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打印 来源:芷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