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全面实施“三城一中心”战略目标的重要一年。今年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党代会和两会精神,以奋力打造“三城一中心”为总体目标,重点抓好党的建设、绩效考核、争项争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乡村振兴、精细化管理、安全生产、城市更新几件要事,按照1月11日县委誓师大会考核目标要求,抓住一切发展机遇,利用一切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担当作为抓履职,守正创新求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年总体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局班子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局班子通过每月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专题宣讲,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幕深入宣传,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自学,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等,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捍卫“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由局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定期督导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落实,用好用活党员活动载体,为机制创新打好基础;局党总支及下辖支部今年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及时吸纳优秀年轻干部为党员发展对象,全年发展预备党员2名。三是局班子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形成了重大行政决策咨询机制,班子成员、有关中层干部、专家及群众代表做到人人表态,决策依据来源更广,提高了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狠抓招商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招商引资成效明显。签约备案项目2个,分别为总投资6000万元的水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和总投资1.5亿元的芷江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二是项目建设全面完成。2023年完成县城区河西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范围1.5平方公里主要分体育馆片区和黄甲街片区,解决了雨污分流、内涝、管道淤堵等问题。三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化放管服,简化办事流程,将审批时限缩短为平均1.5个工作日,材料精简到平均1.2件。实现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双一百”。
(三)坚持绿色发展,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建立综合预防机制。每季度开展城管系统生态环境防治检查。定期开展城区管网清淤,严格落实河长制巡查,加强生活垃圾处置核准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并销号。二是加强污染防治整治。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排查问题点86处,处罚9起。依法查处抛洒滴漏、乱倒建筑垃圾、污染路面等行为115起,拆除违规设置烟道7处,及时制止焚烧垃圾行为12起。三是着力解决遗留难题。组织人员100余人历时3个昼夜完成和平湖夜游项目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取缔擅自设立的扶贫专柜12处,儿童电动游乐车80余台,周边娱乐设施10处,清理垃圾及影响市容的杂物40余吨。
(四)聚焦城市发展,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一是建立常态管理机制。推行“城管+商户”共治模式,建立每月明确一周时间为停车秩序整治周、每周明确一天时间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整治日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二是开展专项整治。1.交通秩序整治。大队设立违停中队依托“违法停车管理平台”,前期组织出动65人开展了对小车、摩托车和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的集中整治,在城区主要路段规划设置摩托车和共享电单车停放点,制作温馨提示小纸条2500份,教育纠正乱停乱放行为5900余次,处罚乱停乱放小车、摩托车和共享电单车1500余台次,有效地治理了小车、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2.市容市貌整治。整治期间组织60人集中时间开展了“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挂衣物”、出店经营等专项治理。共清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651起,规范出店经营80户,警示教育纠正违章行为5000余人次,清理占用人行道娱乐点18处;清除占道夜市摊点30起;3.放养宠物整治。查处放养宠物28起;4.噪音扰民、油烟污染整治。清理沿街商店采用音响叫卖53起,当场告之劝诫商户242余户,查收噪音扰民设备6件;5.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整治。取缔影响市容环境的学府广场流动摊贩共20余处。6.中元节环境治理。整治期间组织200人对县城区规划区内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行为进行治理,劝阻焚烧纸钱行为432起,燃放鞭炮121起,有效保障了中元节期间县城内空气质量的清洁。三是推进城市节点更新。全年共改造广告位12处,增设公益广告位6处。
(五)强化担当作为,凝聚创新发展活力。一是违法建设管控取得新进步。建立了查违控违月调度机制,严格落实查违控违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完善了《长效机制》《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性文件,2023年,对县城区13个社区和各城中村进行逐一排查,排查城区内违法建筑共计191处,拟定重点拆除违法建筑26处已拆除10处,整改到位8处。二是建设领域执法取得新进步。深入城区建筑工地宣讲建筑渣土管理相关规定,张贴扬尘防治措施;督促建筑工地设置2.5米高的围墙并进行美化;督促各工地出入口进行30公分以上厚度硬化,设置洗车槽和冲洗平台及沉淀池等配套设施,做到出场车辆清洗干净,保证了净车出场。全年对未达标施工工地源头污染出入口整治6起,教育了工地车辆轻度污染路面20余起,处罚工地车辆带泥污染路面严重2起。三是城区垃圾处置取得新进步。谋划城区建筑垃圾可资源化利用长效处置机制,加快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置能力,全年清理各类杂物、无主垃圾4054车(次),消纳处置大件生活垃圾1100吨,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10万余吨、厨余垃圾6062吨。
(六)深化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学习,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选等活动。二是做好法治审核。聘请1名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对于重大决策或疑难复杂案件,要求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查指导意见书,并列席局案审会会议,全年共组织召开案审会2次。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及时公示公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事项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处理群众来访30余件,处理县长热线、政府红网反映问题40余件,接听处理群众举报电话421个,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全年审核办理各类案件无重大适用法律失当问题。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件,获评2022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七)坚持生命至上,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一是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2次。全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7次,消除安全隐患50余处。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隐患。全面完成城市体检,做好防汛等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任务。扎实开展攻坚克难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大清底行动,2023年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共500余件,其中领导批示件5件,部门转办件5件,群众举办件3件,县市长热线12345诉求信访服务平台238件,政协微建议32件,县网信办网上群众工作云系统120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处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养犬管理工作
为做好我县城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宣传引导
开展多层面、广角度、全方位的集中宣传活动。县融媒体中心要对规范养犬管理的宣传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系统策划,注意把握社情民意,及时向社会公布养犬管理工作动态,切实把舆论引导好。
2.集中登记
城区启用设置的犬只免疫、登记服务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区内居民养犬登记管理工作。登记服务点将犬只信息准确完整录入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点应及时告知养犬人不予登记原因及补办事项:对审校通过的犬只,植入犬只电子身份标识、发放智能犬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养犬登记证。
3.规范治理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养犬规范治理工作.对违规养犬行为本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提醒、告知、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等措施进行规范整治。对养犬管理问题突出的广场、绿地、公园、小区、重点路段等区域开展部门联台执法,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对市民反映突出的普遍性问题和各类投诉、举报,要进行专门治理,重点解决,逐一反馈。组织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收容无证犬,收容流浪犬、无主犬,查处非法经营犬只行为和取缔非法犬只饲养场所;各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面上工作开展的指导、督导力度,推动我县城区养犬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新闻媒体要曝光一批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推动养犬管理工作纵深开展。
(二)城乡垃圾一体化工作
1.配套集中转运设施建设:准备在乡镇新建中转站8座,启用原中转站3座,实现乡镇全覆盖转运模式。
2.集中转运设备采购:正启动芷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计划新增转运车辆11辆。省巡视组交办县委、县政府修建公厕3座;修建8个转运站;维修3个转运站。
3.落实与区域统筹焚烧项目公司对接。
4.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区域统筹后,对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将进行生态封场,并继续处理垃圾渗滤液,直至达到环保要求为止。
(三)市政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确保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对城区沿街损坏的风貌设施进行隐患维修。三是对花坛护栏、道路护栏等破损进行维修。四是对城区损坏的市政井盖等设施进行维修更换。五是加快完成城区污水管廊维修维护。
(四)园林养护
2024年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危树木逐年分期分路段进行处理,预计投入20万元;拟配合我县旅游开发分3年完成对各进城路口、沿河风光带、主次干道进行补植及城区高危树木处理。
(五)景观亮化、路灯维修工作
目前该工作由湖南代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代维,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024年3月止。合同到期后需请专业机构对该代维工作进行费用核算,并重新进行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