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0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城市照明设施、城市垃圾集中处置、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等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对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考核监督与绩效评价。
(3)、负责城市建成区的主次干道和区域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和垃圾处理场的管理。
(4)、负责移交给城市建成区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路灯、城市桥、城市排水排污和维护工作;负责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的一般性改造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因实际和维护需要的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下管网设施的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计划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区内植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和行业规。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和执法工作。
(7)、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倾倒、运输、消纳、处置管理和执法工作。
(8)、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占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的行政许可。
(9)、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县本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其职权如下:
1.行使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和公共场地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执行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对户外广告设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城区内河道管理秩序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城市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构)筑物,以及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范围内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城市建成区违法侧建筑查处信息系统和考核机制,负责对违法建筑查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
(11)、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管理方面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申报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依据界定的职能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各项规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部门预算单位,核定全额拨款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144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二级机构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保障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3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4.49万元。根据芷发【2019】4号的文件《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的要求,2019年4月成立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特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事务中心的2020年度预算合并。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3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2934.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934.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493.7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440.7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43万元,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的部门预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
2020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的单位,固无增减变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维修和保养服务预算16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934.4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涉及项目支出1440.77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清扫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0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
2、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0万元。
3、2020年本部门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赞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