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02 15:52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我局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进行发布。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的51条政府信息中,其中机构信息4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5条,人事信息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行政处罚12条,行政许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4年度收到0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到因依申请公开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维护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局栏目的信息更新,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发布的所有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维护好县政府网站涉城管局相关领域栏目信息,加大我局政务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晓率。积极推动政府网站页面内容统一规范,优化调整相关栏目设置和整体布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公开《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填写《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务公开的审批表》,由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确保准确无误。明确各股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内容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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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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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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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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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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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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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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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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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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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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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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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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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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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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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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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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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各股室的通力协作下,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也存在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畴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

一是加强栏目内容的建设,充实公开内容,使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二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定期更新和重要内容实时更新相结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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