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
芷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关于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
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进一步整合“四支队伍”和“三级干部”工作力量,确保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双胜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强力整合战斗力量
1.坚决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按照“四支队伍”集村部现有力量,将“三级干部”资源全面整合到“四支队伍”中,形成“一支队伍”、一股力量。所组建的联合党支部,由联村的县直帮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联合党支部书记,包村乡镇党员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驻村工作队长为支部委员,牵头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及时会商研究解决问题。
2.坚决做到力量不减、工作下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属于“三级干部”范围人员配备不得减少,必须在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整合后的队伍要立即到岗就位,把疫情防控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各方面,对因居家观察等情况不能到岗履职的,要迅速替换到位。
3.坚决做到关口前移、分工负责、守土担责。按照疫情防控“口袋战术”要求,统筹力量到网格、到户、到人、到点,采取以“点”控面、分“点”包干、各个击破的方式,以最快速度围剿病毒扩散蔓延,切实守好每一个家门、看好自己负责的人。
二、严格执行战斗任务
1.全力做好宣传引导。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走访,既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常识普及,引导群众做好防护措施,理性应对疫情,自觉遵守禁令,又宣讲解答扶贫政策,让群众主动参与疫情群防群治和脱贫攻坚工作。
2.全力做好问题排查。抓好近期外出返乡人员排查,对疫情防控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问题排查,确保所有问题动态清零,开展扶贫建设项目和其他民生项目“回头看”专项行动。
3.全力做好重点监测。落实居家隔离对象“一人一户一专班”制度,确保实时监控到位。做好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存在脱贫困难的贫困人口等监测工作。同步抓好贫困人口漏贫错退、系统内贫困发生率、群众满意度等重点工作的监测预警。
4.全力做好就业帮扶。对因感染疫情、居家隔离、停产停工失去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协调做好临时救助金、生活物资发放等工作。对已排查的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开展有针对性帮扶,对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予以救助。
5.全力做好春耕备耕。针对因疫情导致生产积极性下降和农业生产停滞等情况,有序组织群众因时因地春耕备耕,指导群众做好春耕备耕中的疫情防护,避免人群聚集、串门走亲等行为。
三、完善创新工作机制
1.突出三级联动。联乡县级领导包乡镇,分管县级领导包行业和部门,县直单位和乡镇领导包村,联村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和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到人,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责任。
2.落实基本保障。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要优先用于帮扶贫困户恢复生产、增加收入。对集村部干部,派出单位要保障每日所需口罩、中西药预防等物资,乡镇要提供就餐、饮水等后勤保障。要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加强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
3.调整工作方式。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主要采取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信息手段开展,扶贫部门一般不进村入户开展督查检查,各驻村帮扶单位一般不进村入户集中走访,各帮扶责任人一般不入户上门开展帮扶。
4.严肃督导问责。疫情防控工作综合督查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反馈问题,推动整改落实。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基层填表报数,以便基层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任务清单
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
工作内容 |
时 限 |
一、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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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村村响”广播、小喇叭、流动广播车、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防护知识,实现家喻户晓。 |
疫情防 控期间 |
2.宣传扶贫政策,宣传扶贫工作带来的村庄变化。 |
持续 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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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开展“扶贫扶志村村行”活动,着力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扶技能,加强“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宣传教育。 |
持续 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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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群众宣讲疫情防控政策、普及常识、疏导情绪,引导群众理性应对疫情,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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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倡导村民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不办酒、不赶集、不打牌、不下棋、不摆龙门阵、不跳广场舞。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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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居家隔离的,在入户门口挂牌提示,提升群众防控意识。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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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题排查 |
1.了解贫困户收入情况,确保历年已脱贫贫困户和2020年拟脱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必须达到5000元以上,并在扶贫手册和“一户一档”中体现。 |
6月底 |
2.开展“两查一核”(查人口、查户口、核学籍),不让一个适龄未成年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排查在省外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扶贫助学政策落实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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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逐户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确保“四类对象”住房鉴定率、标识率、鉴定结果告知率达100%,确保危房不住人。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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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逐户了解农村安全饮水状况,确保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保障率达100%。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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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贫困劳动力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力争就近就业。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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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从严加强村(社区)出入管理,实行联防联治、日常巡查,落实出入身份查验管理、体温检测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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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除疫情防控、公共服务、生病就医等需求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倡导每户家庭每2—3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1次。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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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村(社区)党员、村民小组长、入党积极分子、群众等组建巡逻队、深入村组道路、祠堂、广场等地常态化巡逻管控,对公共场合不戴口罩、聚集聊天打牌下棋及各类办酒席、集会、庆典、聚餐等违反疫情防控“十条禁令”的行为予以制止。 |
疫情防 控期间 |
9.在疫情防控期间严守工作纪律,在岗带班,及时向疫情工作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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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展已脱贫人口“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活动,所有农户“三保障”和安全饮水问题必须动态清零。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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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确保村里有专业合作社,有扶贫产业,贫困户有产业项目,且对扶贫产业项目风险进行排查化解,杜绝“空壳社、挂名社”。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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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展扶贫建设项目及其他民生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改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农村道路、农网改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村卫生室、光伏发电站、村级扶贫产业项目等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和相关项目的后期管护运行及使用效益问题,做到全覆盖、全整改、全销号。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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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四类对象”户新增危房(含因改造意愿发生变化需要改造的)改造到位; |
6月底 |
14.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且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四类对象”改造到位。 |
8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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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监测 |
1.严格落实居家隔离“一人一户一专班”制度,时刻关注和报告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动向、身体状况等情况,发动乡村邻居实时监控到位。 |
疫情防 控期间 |
2.落实居家隔离人员每天至少测量2次体温要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立即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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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居家隔离观察家庭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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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出现漏评和错退。特别是建档立卡外“三类人员”(即建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居住的五保户、重病残疾困难家庭)和摸底排查出来的边缘户“三保障”落实到位。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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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点水质检测率达100%,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维护运行完好率达100%,“通管不通水”、季节性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的解决率达100%。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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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劳动力就业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年内户均接受1次以上就业培训。 |
9月底 |
7.按照“全覆盖”要求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实现“四类对象”参保率达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位率100%,年内服务次数不少于4次。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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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监测已出列贫困村,完善水、电、路、教育、医疗、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出现不通电、不通水、不通路等个案问题,村集体经济要达到5万元/年以上。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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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面实行“四全三会”群众工作法,着力理顺群众情绪,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确保群众满意度在98%以上。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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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脱贫率、入住率、拆旧率、复垦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覆盖率、后续帮扶措施覆盖率均达100%,确保每户搬迁户产业后扶项目全覆盖,产业后扶收入可持续,确保就学、就医等配套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到位。不允许出现易地扶贫搬迁户回迁的情况。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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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爱帮扶 |
1.及时收集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村民生活生产需求,特别是居家隔离和特殊困难群体、孤寡老人的困难需求。 |
疫情防 控期间 |
2.及时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物资采购及村民退票、购物、疾病所需药品等开展“爱心代买”“跑腿代办”等服务,积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温暖服务。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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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方协调争取物资,为所在村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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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序组织群众因时因地复耕复产,帮助解决生产物资短缺或供应不足问题。指导群众做好春耕备耕中的疫情防护,避免人群聚集、串门走亲等行为。 |
疫情防 控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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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导帮扶村制定巩固提升计划,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防致贫工作。 |
3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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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已排查的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人口开展有针对性地帮扶,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变故及因新冠肺炎致贫返贫重点人群实行动态监测和帮扶。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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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特别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对贫困户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按要求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
6月底 |
8.对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在解决住房问题过程中基本生活遇到困难,包括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临时救助及时保障其基本生活。 |
持续 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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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残疾人全面摸底,清理未办理残疾证和残疾证过期人员,开展“集中评定、上门评定,统一办证换证”服务,切实解决残疾人未办证和证件过期的问题。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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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全面推进“微建设、微服务”,解决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单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需要党委政府予以帮助的实际困难。 |
9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