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芷城执罚决字〔2025〕3号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5-27 12:17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芷城执罚决字〔2025〕3号


当事人:芷江中燃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舞水新城19栋304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8MA4R457U4K。

法定代表人:金**,男,汉族,住址:广州市**区晓**18号之二803房,公民身份号码:4101051974****287*。

委托代理人:艾**,男,汉族,1992年*月*日出生,住址:湖北省松滋市**镇西街79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871992****731*。

经查,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预算340.92万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预算6659.10万元)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当事人于2022年7月20日通过采招网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2023年6月10日通过采招网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当事人于2022年6月14日通过采招网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2年7月13日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2022年9月13日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公告,至案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已履行合同约定事项,项目进度已经完成70%,当事人存在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移送函(芷建移函字〔2025〕3号),证明当事人的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在制定媒介发布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应给予行政处罚;

证据二: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说明,证明由当事人建设的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位置、现场基本情况及该项目施工进度已完成70%的事实;

证据三:调查询问通知书(芷城执调(询)通字〔2025〕3号),证明本机关要求当事人接受调查询问的事实

证据四:调查询问笔录,证明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当事人通过采招网发布招标公告,至案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已已履行合同约定事项,项目进度已经完成70%的事实;

证据五: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芷发改项〔2020〕72号),证明由当事人建设的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项目的建设详情;

证据六:中标通知书,证明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范围、中标总价格;

证据七: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合同(芷江中燃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字(2020)002号、(2022)001号、(2023)001号、(2024)001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工程)(芷江中燃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字(2024)002号),证明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具体实施内容;

证据八:芷江中燃设计费用明细,证明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费用具体金额;

证据九: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结果,证明当事人未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事实;

证据十:采招网查询结果,证明当事人通过采招网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事实;

证据十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燃气经营资质;

证据十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证明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证据十三: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芷城执责停(改)通字〔2025〕3号),证明本机关要求当事人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并于2025年5月8日前改正的事实;

证据十四:证据发表意见登记表,证明当事人对相关证据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证据十五: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证明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已履行合同约定事项,项目进度已经完成70%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已查证属实,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由当事人确认,未提出异议,本机关予以采信。

2025年5月19日,本机关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芷城执罚先告字〔2025〕3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通过采招网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给予处罚。当事人通过采招网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给予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通过采招网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设计单位已经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四章第一节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3.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已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处罚基准:处三万以上四万以下的罚款”予以裁量;当事人通过采招网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施工单位已履行合同约定事项,项目进度已经完成70%,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四章第一节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3.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已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处罚基准:处三万以上四万以下的罚款”予以裁量。

综上,当事人通过采招网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肆万元(¥40000)的罚款;当事人通过采招网发布芷江县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肆万元(¥40000)的罚款。

上述处罚决定合并处罚如下:

处人民币捌万元(¥80000)的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于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南正街14号中国工商银行芷江侗族自治县支行(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账号:1914011429200015041)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行政处罚决定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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