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省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兵役法规宣传贯彻和2022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湘征办〔2021〕26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关于印发《湖南省兵役登记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21〕15号 )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的情况
本通告依照《兵役法》,结合《湖南省兵役登记办法》等,由县征兵办秘书组予以起草。
(二)起草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经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认为起草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非常必要,对于兵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送审稿)送交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予以签署发布。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1.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文件通知要求,第一条明确了我县兵役登记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预备役登记通常在现役军人退出现役和预备役部队编组整组时进行。
2、根据《湖南省兵役登记办法》规定,通告第二条明确了我县初次兵役登记的对象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的,也可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预备役登记对象为预编到现役部队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的人员。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人员称预备役人员。
3、通告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条、第七条明确了我县兵役登记的一些相关要求和法律责任。
4、为了加快我县兵役登记工作落实,确保我县兵役登记如期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