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制定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2、《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89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

三、制定过程

我办于2月23日下发了《关于征集 2023 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通知》,共征集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12个,经过与司法行政部门论证和征求分管副县长意见,并参照省、市人民政府做法和我县工作实际,筛选拟定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县殡葬管理办法、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实施细则、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工作等5个事项作为今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报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并经县委同意,按程序予以公布。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