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明山北路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9-21 11:56
芷政函〔2024〕73号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明山北路建设项目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芷江镇桃花溪村、社塘坪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20〕政国土字第75号)。
三、征收土地的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权属、范围、面积:征收土地涉及芷江镇桃花溪村、社塘坪村部分集体土地1.042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9213公顷(水田面积0.9213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0.0125公顷(农村道路面积0.0075公顷、沟渠面积0.005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1090公顷(农村宅基地0.1090公顷)。具体范围以《明山北路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五、征地补偿标准、征收时间等: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明山北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芷政函〔2023〕102号)实施。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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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县征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