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关于举行《芷江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10-29 1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办法》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适应省、市最新政策要求,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及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拟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 9:00

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会议室(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听证内容

《芷江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点围绕征收范围界定、补偿标准制定、安置方式选择、补助费用调整等核心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听取意见。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代表构成

本次听证会代表共 25 名,具体构成如下:

1.邀请代表 5 名:包括县人大代表 1 名、县政协委员 1 名、法律专家 1 名、征拆领域专家 1 名、纪检监察代表 1 名;

2.部门及乡镇推选代表 15 名:涵盖自然资源、财政、住建、司法等相关部门及芷江镇、罗旧镇等乡镇各推选 1 名;

3.自愿报名代表 5 名:面向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及社会公众产生。

(二)代表产生方式

1.邀请代表由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商请相关单位指派;

2.推选代表由各相关部门、乡镇择优推荐;

3.自愿报名代表若超过名额限制,将按照《湖南省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办法》规定,通过抽签方式随机遴选。

(三)代表资格条件

1.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芷江侗族自治县户籍或在本县有合法房产;

2.熟悉国有土地征收相关政策,能客观公正反映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3.承诺准时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资格;

4.具备一定表达能力,能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并进行质询。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材料

1.《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核对原件,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需提供)。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江朝阳,联系电话:6851201。

2. 网上报名

邮箱:28154271@qq.com邮件主题注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听证会报名 + 姓名”,附件包含报名表、身份证及不动产权证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11月7日,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网上报名截止至当日23:59)。

    五、其他事项

1.听证组织机关将在报名结束且入选代表确定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入选代表,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2.代表可提前登录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nzj.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准备书面意见材料(会后交工作人员);

3.本次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公告未尽事宜,请与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联系。

附件:《芷江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

2025 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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