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碧涌大树坳风电场项目(大树坳段)征收土地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4-13 10:40

                               芷政函〔2026〕7号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碧涌大树坳风电场

项目(大树坳段)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新店坪镇家园村和大树坳乡柑子坪村、黄双溪村、石竹坪村、扎牛坪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湘政地〔2026〕0287号。

三、征收土地的批准用途:工业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权属、范围、面积:征收土地涉及新店坪镇家园村和大树坳乡柑子坪村、黄双溪村、石竹坪村、扎牛坪村部分集体土地1.0167公顷〔详见《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碧涌大树坳风电场项目(大树坳段)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及芷江侗族自治县碧涌大树坳风电场项目(大树坳段)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况表〕。具体范围以《芷江侗族自治县大树坳风电场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五、征地补偿标准、征收时间: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大树坳风电场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芷政函〔2025〕26号)实施。

六、如不服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碧涌大树坳风电场项目(大树坳段)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湘政地〔2026〕0287号),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2日

打印 来源:芷江县征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