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炽拓血液净化中心项目批复审批公示
芷江炽拓血液净化中心项目批复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芷江炽拓血液净化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芷江县芷江镇黄甲街117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邮编:419100
联系电话:0745-21582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5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芷江炽拓血液净化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明山路河西明秀新城二期 |
建设单位 |
芷江炽拓血液透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国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2万元。租赁河西明秀新城二期103-104门面及201、301室为医疗服务场所,总占地面积259.87平方米,共3F,建筑面积603.7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配套设置40张透析床位,购置血液透析设备40台(套),配置医疗人员22人,后勤人员3人。项目主要以急慢性肾衰、尿毒症等肾病患者进行的血液透析为主,接诊室主要针对前来就诊的肾病患者进行血液透析以及血透前资料检查(主要是对首次就诊患者进行相关检查,建档,确定透析处方等)。透析室仅设立阴性透析室,并对已确诊终末期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提供透析服务,不接收乙肝患者、具有传染性梅毒或艾滋病患者、以及开放性肺结核、其他根据传染病法需要隔离的严重呼吸道传染病患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单元封闭,同时投放除臭剂,氨、硫化氢等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限值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格栅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池”组合工艺处理后,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成前,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直接排放限值后排放;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成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芷江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 3.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标准限值要求。 4.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树脂等、未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废输液袋、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严格按要求妥善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根据可能发生的风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