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服务指南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10-19 11:21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1、服务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2、服务对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8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0元)的困难家庭,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3、申请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85,)的困难家庭,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4、设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49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5、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6、材料信息 :

序号

材料名称

提交方式

份数

材料

类型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1

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1

A4纸

原件

2

申请家庭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1

A4纸

复印件

3

申请家庭户口簿

申请人自备

1

A4纸

复印件

4

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表

政府制发

1

A4纸

原件

5

低保家庭入户调查表

政府制发

1

A4纸

原件

6

申请家庭保证金计算评估表

政府制发

1

A4纸

原件

7

低保家庭审批档案

政府制发

1

A4纸

原件

8

一英寸照片

申请人自备

1

原件

9

家庭收入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A4纸

原件

10

家庭困难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A4纸

原件

11

其他相关困难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A4纸

原件

12

申请家庭粮补存折

申请人自备

1

A4纸复印件

7、服务类型:代办件

8、委托单位:芷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9、咨询电话:0745-6849093

10、监督电话:0745-12345

11、办理流程本人申请(提交材料)    乡镇审核         民政局审批     一卡通账号发放

12、办理时间:指办理该事项的具体工作时间。请区分夏季、冬季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3办理地点: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4办理流程图


打印 来源:芷江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