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涛主持第5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2021年1月8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王海涛主持召开第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韩成关于原县光荣福利院综合楼维修工作,县林业局局长吴金华关于林业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谭小强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少东关于上坪红军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等四项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上述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原县光荣福利院综合楼维修工作
(一)为合理、高效利用公共资源,同意将县民政局(含婚姻登记中心)、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搬迁到原县光荣福利院集中办公。
(二)县机关事务中心要按照节俭、适用的原则对原县光荣福利院综合楼办公硬件设施进行维修,原则上不添置新的办公设备,对单位确需的特殊用房要做好对接,按比例预留。
二、关于林业工作
(一)今年我县林业工作荣获国家、省、市多项表彰,在发展林下经济、芷江白蜡产业等方面成效显著,为我县建设“绿色芷江”、践行“两山理论”奠定了良好基础,给予充分肯定。
(二)关于国家储备林项目,参照广东省韶关南雄市模式实施。在我县国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参与该项目投资经营活动、县财政不安排资金前提下,原则同意启动我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国有林场商品林允许第三方收储,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由社会投资方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前期的可行性进行实地调研和论证。
三、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函〔201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同意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即:住宅类按32.2元/㎡征收(上年度商品房销售每平方米均价4037元×0.8%);其他类按64.6元/㎡征收(上年度商品房销售每平方米均价4037元×1.6%)。
四、关于上坪红军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
(一)同意启动上坪红军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力争纳入“十四五”项目库管理。该项目要结合“红二六军团司令部”“红军陈列馆”“冷水铺政治会议旧址”改造一并统筹考虑和安排。此项工作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彬负责调度。项目规划设计及建设内容要进行论证。
(二)县发改、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相关部门要结合项目实际加大争资争项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