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芷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全国深化
“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函〔2018〕56号)精神,现制定如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时间。
(1)持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除特别规定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将企业名称登记整合并入企业登记环节。全面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科学合理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限,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就近办事。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9月底前完成)
(2)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将企业登记、公章备案、涉税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提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整个流程不超过3个工作日。(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科学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合理分类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控制中介服务时间,对具体流程实施优化再造。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压缩至50个工作日完成。
(1)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节再精简。政府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招标方案核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与项目审批合并办理,对纳入各级行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核准项目只保留对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两项前置要件进行核准。只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等外部条件审查,不再对市场决定事项进行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投资备案类事项全部实行属地办理,备案机关收到企业申报的全部规定信息即为备案。(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办理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住建、国土资源、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资源、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3)严控行政审批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重大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公共安全外,凡属企业经营中自主决定事项、市场调节事项一律不得强制组织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依法依规确需保留的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经审核后建立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法定依据、评审内容、专家构成要求、论证(评审)规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付费主体。(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继续清理“红顶中介”,加快市场化中介机构培育发展。对中介机构资质核定条件进行清理规范,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对中介服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区域、行业、数量等限制一律取消。加强和规范各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加强双随机抽查。(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3.实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实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进一步减税降费,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带动有效投资增加。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坚决查处目录外收费行为。组织对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对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或个人入会、摊派会费、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二)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1.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企业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动态公布)
3.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大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四新经济”以包容审慎的态度对待新产业、新业态,适当地“等一等”“看一看”,将其前途更多地交给市场去做决定,等其形成规模、影响力,再针对实际需求和发展实践中出现的需要进行监管的问题,制定相应监管制度。(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5.对涉及安全质量方面的领域严格按规定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监管,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诈侵权、垄断经营、价格操纵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6.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凡进必受监督”的原则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权责清单体系建设编制市场监管清单,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范围、监管措施、监管依据、监管标准、监管程序,厘清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监管清单以外的市场主体实行企业自律并承担市场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7.对刁难企业和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问责。对干部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坚决整改、严肃问责。(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三)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
1.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四办”标准,分级分类分批编制“四办”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与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供油、公共交通、通讯、网络、广电等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梳理后公布。(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3.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推动建设全县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平台行政审批服务功能。着力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大厅+自助终端”相结合的审批服务模式。推动相关部门整合网络系统和审批基本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基本实现部门内、跨部门、跨层级之间“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推动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受理,网上反馈,网上办理。(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芷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探索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流程,推行联动办理,并联审批。在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实行全程代办、帮办服务窗口,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通“绿色通道”,全程为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芷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抓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督查问责。要以强有力的督查促进改革落实,对督查发现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将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广泛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宣传改革中涌现的好做法、好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促进政府提效、服务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