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通告》
芷公交〔2020〕3号 ZJDR-2020-56003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4-26 11:51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关于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通告

为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决定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文明驾驶

在全县城区道路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2、禁停抓拍

320国道芷江大桥东头至三里坪红绿灯路口全路段禁停(停车泊位除外)。

2020年5月10日起,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电子警察实施抓拍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特此通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6日         

相关解读

打印 来源:芷江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