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通告》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4-26 11:55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关于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通告》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目的

为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经进行现场调研,决定在全县城区道路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320国道芷江大桥东头至三里坪红绿灯路口全路段禁停(停车泊位除外),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省市县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加大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制定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制定过程

根据群众反映当前道路交通问题突出的乱停乱放、不文明驾驶等行为,结合当前省市县开展的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要求,交通中心对城区道路交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通告草案”,经中心法制合法性审核后报中心领导研究通过后,报请县司法局登记备案后予以发布。

(二)制定依据及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四、制定的主要内容

本通告共三大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不文明驾驶行为;二是违停抓拍路段;三是抓拍处罚。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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