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预防和防治松材线虫病的通告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7-25 16:52
一、制定目的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国际性重大检疫对象,是松树的毁灭性病虫害,松树感病后,最快40天就会死亡,俗称松树“癌症”,具有传播速度快、致死能力强、防治难度大的特点。将严重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影响林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影响到生态安全。
今年四月份以来,经我县林业部门和各乡镇采样70个松树标本先后送市、省检测后,确定有6个样本检测到松材线虫病。发生区主要涉及到芷江镇的小河口村、邓家坪村、柳树坪村及冷水溪乡社山坪村共2个疫点,已枯死松树160株。我县松林面积35.2万亩,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因此加强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防治十分必要。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预防和防治松材线虫病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制定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
3、《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
4、《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等规定,
三、制定主要内容
该通告主要明确了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防治的要求(包括依法办理采伐许可证;不得擅自采伐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林木;禁止非法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预防和防治松材线虫病的工作责任、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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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政府网